先說說我個人的感想,基本上我雖然贊成補習班老師實名的規定。但是實行上會出現種種
的困難。
光是業者的反彈絕對會很大,而且這些業者我相信很多都跟政商人士有所交流,這個法律
光是要通過就覺得不可能。況且,這種規定一出來鐵定有很多有意願教補習班的老師不願
意出來教學,除了目前法律規範教職員不得兼任補教業之外,就是因為如果修法後學經歷
就會太透明。
坦白講,會出來教補習班的老師通常10個有七到八個是在學校沒有份量的小咖(有些懷疑
根本就不是相關科系出身的也能來教),真正會出教科書大咖的教授不可能會去補習班教
學。
其實講白一點,補習班虛名制對於學生來說有點不公平,因為你完全無法參考教師的背景
、專業、經歷、學歷...等等。想像你坐在課堂上,你卻對在講台上教你的人一無所知,
那不是很奇怪嗎?
有的人喜歡拿藝人同樣用藝名來反駁補教業實名化。這種比喻並不合適,你看的是藝人作
秀來娛樂自己,實不實名根本沒差;相對的,你花錢補習是為了看老師作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