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考選部公告律師新制草案

作者: morning520 (櫻)   2017-05-11 11:21:36
方便複製貼上的已上色google word版本 大家自救吧!
複製貼上到信箱寄出不用十秒!(內含收件信箱、主旨、內文)
縮網址:http://tinyurl.com/lbez9z4
PS.很多人都在準備考試很忙碌,所以前面的版友們提供了懶人範例
有時間的人也可自行修改部分內容後再寄出,或是提供你們覺得更好的版本供大家參考。
重點是要在下週二前表示反對呀!!
※ 引述《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之銘言:
: ※ 引述《flyinthesky (風)》之銘言:
: : 把ptt0219大大的資料整理如下,加上兩點小弟的想法,
: 再加上修改緩衝時間與增加部分文字。
: 歡迎大家複製寄爆考選部,避免我們學生的聲音被淹沒在既得利益者的手中
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7-05-11 11:26:00
感謝整理完整版本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1:28:00
到底為什麼我們要自己寄信去建議砍人數阿 如果要表達意見的話直接說不要砍人數不就好了 這樣的信件不就是給他們砍人數的藉口嗎Q
作者: morning520 (櫻)   2017-05-11 11:31:00
已經有折衷到30%了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1:32:00
一點都不能動阿 為什麼我們表達意見還要自己砍都要寄信去表達意見了還要折衷什麼
作者: lambor888 (牛哥)   2017-05-11 11:32:00
對啊!!為什麼不是寄信去說應該要比照其他類科的證照
作者: morning520 (櫻)   2017-05-11 11:32:00
這是最有可能的方式了 要他們完全退讓不可能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1:34:00
我只覺得你這個信件寄了只是給人家一種考生也支持減
作者: morning520 (櫻)   2017-05-11 11:35:00
那你快寫新版本,拜託!不要搞到最後什麼都沒寄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1:35:00
名額的錯覺 我認為只要直接說 不能砍名額!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1:36:00
我的版本只有一句話 我反對這次考試修正內容
作者: morning520 (櫻)   2017-05-11 11:36:00
總之要有各種反對聲音出現 全部反對、部分反對 都行!那你快寄吧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1:37:00
的聲音 而且還會讓別人誤以為考生都支持要砍人數
作者: morning520 (櫻)   2017-05-11 11:37:00
這版本已經是我們幾個版友互相幫忙的結果了絕對歡迎您再提出其他版本 有反對都是好事我個人是可以接受砍一些些但不要及格制 也覺得這比較有可能被接受或討論 大家自己判斷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1:39:00
大家很辛苦我同意 但為什麼要自己砍人數自廢武功
作者: morning520 (櫻)   2017-05-11 11:47:00
那麼建議可以自行把百分之三十改成百分之三十三重點是把低標改掉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1:50:00
我認為直接訴諸不要修正就好 不用去提這種自廢武功的方案阿以免給人家拿來做文章 被買掉還自己標價格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05-11 12:07:00
樓上應該把您的意見丟給考選部,而不是來質問幫忙整理的版友吧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2:09:00
我早就寄了 板友鼓吹的意見會影響大家的權利 我提出我的想法而已吼
作者: islm (頭痛痛)   2017-05-11 12:14:00
律師現在不是很慘嗎?還要錄取那麼多嗎
作者: superone (superone)   2017-05-11 12:47:00
其實多考幾年再上榜,對整體律師的地位比較好大家目光要放遠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5-11 12:50:00
要改善所有律師的素質,建議執業後每四年要再次通過國考,以淘汰不適任律師,這樣子更棒。
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7-05-11 13:10:00
在考院大官硬要改革下 要訴諸"不要修正" 也要有本錢阿在學的全國各地法律系學會 也沒看到有什麼串連 發表共同聲明與提出通盤性的建議AshleyYoung大大 可以貼出您寫的版本 方便認同不修正的版友寄信寄信只有一個微小動作 找專業代工一次發上千封到考選部(但非網路攻擊)不是什麼難事 但最有力的是全國各大學法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3:15:00
上面已經說了我寄信的內容了 我也具體指出我對你們提出方案的質疑了 這個質疑沒有獲得回答 如果你們覺得我很煩不要來亂那我就不回啦 大家自有公評
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7-05-11 13:17:00
律系系學會大串連 發表共同聲明來反對 與通盤性建議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5-11 13:27:00
法律系在校學生更慘,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他們應該要支持起碼四年的緩衝期。有的人唸法律系就是想考律師,結果還沒畢業,律師及格標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3:28:00
我同意PTT0219 對現在還在考的考生來說最慘 我認為緩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5-11 13:28:00
準就變成很低,對他們的影響太大了。
作者: DrKP   2017-05-11 13:29:00
不懂信賴保護可以不要滿口信賴保護嗎?這種程度幸好沒上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3:30:00
不只在校生 有志於讀法律系的高中生還有考不上的考生也都好慘好慘的... 哀 我不回了我去加油工作讀書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1 13:41:00
以上對話和年金改革的現況好像唷 最後會不會因此觸怒段宜康們砍的更兇 最後只剩下錄取一百人這個選項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7-05-11 13:46:00
在校生是有甚麼信賴表現嗎?法律學半桶的最愛亂用名詞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5-11 13:55:00
我個人認為不要複製,每個人去寫他個人意見,再寄信比較好。
作者: centerfire   2017-05-11 14:18:00
謝謝,已經寄出。希望有用。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05-11 14:45:00
信賴讀法律系就會過律師執照的信賴?信賴保護是用在這種地方嗎
作者: morning520 (櫻)   2017-05-11 14:47:00
那些推文講法律系的是反串的吧...這邊的信賴保護是指近期已經有在準備 報考的人吧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5:15:00
喔我是反串ptt0219也是反串 沒必要這樣說話吧
作者: morning520 (櫻)   2017-05-11 15:32:00
抱歉 我是指您 不是指另一位版友因為扯到高中生我覺得實在太有笑點了^^"至於ptt大講到大學生我也覺得不是太同意就是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5:35:00
因為對你來說你只在乎自己考試的這幾年吧 所以你才這樣想 自己上岸後別人都沒差的心態 祝您金榜題名
作者: morning520 (櫻)   2017-05-11 15:36:00
理由剛剛已經講過 你要怎麼揣測別人的心態請便^^"信賴保護本來就不可能無限上綱
作者: 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2017-05-11 15:38:00
好像是您先揣測別人的心態優^^" 希望您早日上岸^^"
作者: morning520 (櫻)   2017-05-11 15:40:00
謝謝您的祝福~~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5-11 17:38:00
96年畢業的老人在此。考試制度常常在變,100年開始的一二試變化最大,到開始有選試考科,雖然不滿但只能努力讓自己變強。錄取率降低也許是一種政策,我只認為400分的門檻應予去除,其他沒意見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5-11 18:05:00
96老人淚推 改選考真的很靠邀QQ
作者: imhank (Hank)   2017-05-12 04:58:00
老草莓律師怕競爭使出這種手段 實在有夠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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