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補習] 學儒監所題庫班及王皓強老師一問!!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5-23 19:44:38
※ 引述《pigpig (用心去完成每件事情....)》之銘言:
: 有人可否再分享上過王皓強老師的課~效果如何?
: 很怕到時那些時間和金錢又浪費掉!
: 再麻煩各位前輩給予分享~感激不盡!
【裁判字號】 105,易,598
【裁判日期】 1051125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裁判全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易字第598號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第7
01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林0賢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林0賢於民國99年間,曾報名參加臺中
學儒補習班所開辦之「99司法四等魔訓班」、「100司法四
等夜A班」、「100司法四第申論寫作班」等課程,而聽聞告
訴人曾盛(化名「王皓強」)之授課,因對曾盛之授課內容
有所不滿,竟意圖散布於眾,於104年10月23日前不詳時間
,在臺南市○○區○○路000號住處,利用電腦設備,上網
瀏覽FACEBOOK(臉書)「監所夢想地粉絲團網站」,於帳號
「Hsu Prince」之貼文:「台中有某某老師很強,我想已經
在監所上班的人,一定聽過這位老師,至於是哪位,去補習
班打聽一下就知道。至於王X強,呵呵…一個漏斗效應可以
一個小時,嗯…不予置評。」下方留言指摘:「到處去檢舉
那位教的比他好的那位老師,自己正課都沒上完就烙跑了,
搞的台南、屏東的補習班都封殺他……只剩臺中可以有他棲
身之地……」等語,其中「搞的台南、屏東的補習班都封殺
他……只剩臺中可以有他棲身之地」之語足以毀損曾盛之名
譽;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嫌。
註: http://0rz.tw/XnNrg
其他的部分可以上法學資料檢索看完整判決書。
相關考點:刑法310、釋字509實質惡意原則
作者: jk0204 (行百里路,半九十)   2017-05-23 20:34:00
真是個大八卦...
作者: yukita65   2017-05-23 21:52:00
老師不是叫曾皓強喔
作者: EOMing (敏)   2017-05-23 22:55:00
教的比他好的那位老師是哪位? 只聽過北部有方姓檢察官為家計生活 晚上還到補習班兼差教刑法 結果被議處
作者: dinshi (艱遇喵)   2017-05-23 23:17:00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17-05-24 04:28:00
不推王皓強(曾盛)
作者: t7788921 (AG)   2017-05-24 10:45:00
上過監獄學真心覺得浪費錢 ...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7-05-24 11:45:00
.....行的直 做的正 就不會吉學生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17-05-24 13:51:00
不是和賴師一起退休了??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17-05-24 17:23:00
王皓強上訴高等法院也敗訴
作者: magician8 (林老師卡好咧)   2017-05-24 19:53:00
還好他沒教刑法 不然教刑法還敗訴 不就難以讓學生信服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17-05-24 20:15:00
教不教刑法跟敗不敗訴的關連是??那某南霸天不就...
作者: magician8 (林老師卡好咧)   2017-05-24 20:35:00
你可以多想個1分鐘 你就不會這樣問了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17-05-24 21:58:00
科科,幾分鐘了,還真的想不出耶 樓上大大必有真知灼見還請開示開示~~~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7-05-25 00:15:00
之前有在台中XX教過司四刑法還有警察刑法就司四監所跟警四一起合上的刑法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5-25 00:30:00
盧映潔最近才剛被判刑的樣子 XDDD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17-05-28 14:34:00
不推他。若要補習可以去別的補習班。
作者: suzki (我思故我在)   2017-06-04 20:09:00
大八卦欸 兩個我都認識...
作者: arenex   2017-06-06 21:54:00
前老師vs前同事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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