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師特考 1.6萬人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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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1 07:25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驗光人員法去年初公布,將驗光定義為醫療行為,首屆驗光師、驗光生特種考試昨登場,
今年起連續五年舉行五次。衛福部指出,若五次考試皆未考過,二○二六年起不得執業。
未來若無照為人驗光,依法可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
經濟部統計,國內驗光人員約兩萬多人,具一定工作經驗與學校畢業資格者,於新法上路
五年內有五次機會,可報考「驗光師」或「驗光生」特種考試。今年逾一萬六千人報考,
報考年齡最小廿多歲、最老七十多歲。
過去驗光人員需登記於眼鏡行或醫療機構下即可執業。衛福部醫事司科長呂念慈表示,驗
光人員法正式統籌管理驗光人員,將驗光視為醫療行為,若特種考試沒考過,曾依法報考
者,仍可工作十年,自二○二六年起不得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