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不好意思,想請問一個考國文時遇到的問題,麻煩請見圖一、二
(圖一)
http://i.imgur.com/pxvHPzn.jpg
因為國文寫作題要寫題號,想請問寫完題號後,作文題目前面空四格,每一段前面空兩格
的格式,可以以題號的"作"這個字為對齊的基準點嗎?
(圖二)
http://i.imgur.com/n83wtgM.jpg
第二個問題是,如圖二,公文的受發發速密附、主旨、說明,可以以題號的"公"字為基準
點嗎?
第三個問題是說明段的分項,可以從"明"字作為出發點,並以(一)、(二)、(三)開始標列
嗎?(因為已有一、作文 二、公文...)
因為平常都是直接在練習卷上練習,考試時要加入題號後,才突然不曉得格式該以何者為
基準點? 如果造成困擾,或覺得這個問題好笑,真的很不好意思!因為覺得這問題不解決
明天考試一樣會怕怕的,真的感謝大家!祝大家金榜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