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柳震-結果延後發生-過失共同正犯??

作者: maxim20xx (阿撐)   2017-07-24 09:45:32
最近在看柳震的總複習
有個題目
甲乙計畫先悶死A後棄屍
但A沒有被悶死卻死於後續的棄屍行為
他講到說結果延後發生有兩個學說
概括故意說+嚴格故意說
因為我一直都是以概括故意說為主
可是柳震說嚴格故意說的情形下可以成立過失共同正犯
所以甲乙可以成立過失共同正犯
卻沒有交代理由 讓我很頭痛 怎麼想都不對
過失怎麼會有共同犯意聯絡
他又說這是陳子平老師的學說 強烈推薦採此說
當然採哪說不是重點 但過失共同正犯這邊我真的想不通
請前輩幫忙解惑
另外
柳震有講到說客體錯誤的解題SOP
1.抄題目 2.點出客體錯誤 3.依法定符合說不阻卻故意
這樣不交代理由OK嗎
雖然是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總覺得柳震教得跟我學的有很大的差異(解題技巧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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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llhelix (東看看西看看)   2017-07-24 10:02:00
柳震的課你聽得下去?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17-07-24 10:44:00
過失的共同正犯強調的是有一個共同的注意義務違反因彼此違反共通的注意義務而有相互補充的共同正犯關係不以犯意聯絡為必要但我國實務不採過失的共同正犯 因為沒有犯意聯絡考試時應該還是以實務見解跟通說為主 其他來當加分用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煙雨斜)   2017-07-24 10:50:00
不知道為何,聽柳的同學都要我轉聽紀紀沒有不好,但我好難聽清楚他在說什麼
作者: skatopia (s.k.t.p)   2017-07-24 10:54:00
我買柳的完全也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後來只好聽撲馬免費的了 ......
作者: jdtrue (u can't see me)   2017-07-24 11:53:00
他指的採此說應該是補充學說時可以提這個觀點 考試不寫實務光提這個超危險的吧
作者: Deesu (高屏橋治克隆尼)   2017-07-24 11:55:00
寫概括就好 別冒險阿少數學說可以點到就好
作者: leaveleft (離)   2017-07-24 12:54:00
以前我寫刑法都打安全牌,實務一個學說一個,然後再管見…不寫實務我自己會覺得怪怪的,學說我都挑好記的
作者: Deesu (高屏橋治克隆尼)   2017-07-24 16:14:00
其實還是要看原po考什麼 如果四等就別冒險了 三等或司律可能實務學說都點到會比較周延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煙雨斜)   2017-07-24 17:54:00
我倒是被警告,先寫學說,然後「惟」再寫實務最後以實務做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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