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rpost (歡迎光臨My heart...)》之銘言:
: 考選部最新說明出來囉…
: https://goo.gl/LBmqfi
考選部最新的聲明是依據「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第17條之規定
那來看看第17條的條文寫什麼?
第17條
國家考試發生涉及典試且「本辦法各條未定其處理辦法之偶發事件」,由典試委員長會同
考選部決定處理方式。
本辦法各條未定其處理辦法之偶發事件???
選擇性忽略第12條的規定就對了!!
之後就拉板凳看好戲就看考選部怎麼清理戰場。
作者: haohaobobo 2017-07-29 11:22:00
應該評估過這批考生不會有太大的反應才這麼做的 所以明天過後連這裡也沒人會討論了
作者:
goshfju (Cola)
2017-07-29 11:25:00考選部就是想等風聲過了就沒事 反正考生沒很多
我是認為多此一舉,假設明天全台都發布颱風警報,再加上今天這樣處理,不是會造成考選部在後續補考上更大的行政作業麻煩?
作者:
Harakiri (我的呼吸很三島由紀夫)
2017-07-29 11:32:00祝考選部在司法官一試前後沒有颱風報到 呵呵呵
司法官是名額有限的競爭制度 一個地方放一定全部放的
作者:
Harakiri (我的呼吸很三島由紀夫)
2017-07-29 11:44:00可是考選部早上聲明說「本事件係發生於考試舉行前,並非考試期間,自無依規定,令所有考區停止考試之理」希望到時不要又改變說法,呵呵
之前考試遇到颱風延期不就是發生於考試舉行前?小弟經驗不多,有人有遇到颱風當天才叫你不要應試嗎?
17條是概括規定,無12條適用才能用17條,現在花東下午確實面臨颱風威脅,致使考試無法進行,原本就應該依照12條去適用啊!硬凹吧
同意樓上,上頭做的硬凹決策,第一線考務人員又要忙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