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7 甲男與乙女婚姻關係存續中,乙女與丙男同居而生下一子丁。關於丁之身分,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A)丁之婚生子女身分未被否認之前,丙不得直接提起確認丙、丁父子關係存在之訴
(B)丙應先提起否認丁為甲與乙之婚生子女之訴
(C)於否認子女之訴中,當事人可為認諾或自認之訴訟行為
(D)於否認子女之訴中,法院不得斟酌當事人未提出之事實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98 年 - 98年司法五等-民事訴訟法大意#3233
答案:A
想問的是CD選像的法條依據,分別是10跟第45條嗎?
否認子女之訴,本身就是屬法條但書中所謂「涉及家庭暴力或有危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之虞
」「其捨棄或認諾有危害未成年子女之利益之虞,而未能就其利益保護事項為合併裁判」
的情形嗎?可是題目中好像也沒提到他是否為未成年子女耶
還是說99年之後法條有再修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