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cid99 (習得樂觀)
2017-08-14 16:52:44實務上好像不少現職人員偷偷兼職,
但違反禁止兼職的法律效果是什麼?服務法好像沒有說耶!
想請問:
已知違反服務法13條的法律效果是13條第四項、院解字第4017號,那違反服務法14條、14
條
可以類推嗎?還是有人知道哪個函釋有補充說明此一議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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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偷渡ㄧ個小問題,
考場上可以寫「釋字」第OOO號解釋嗎?(最短)
還是ㄧ定要寫「司法院釋字」第OOO號解釋?(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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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