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保留受訓資格與兵役體測

作者: jeff0925456 (Carter)   2017-10-21 13:17:29
各位大大好!
小弟今年有幸筆試上榜,
但礙於兵役的問題,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有經驗的學長們。
一、保留受訓資格,是要在榜示後的10天內申請,
還是受訓日期的前14日以前?
(如受訓日為3月18日,受理時間即為3月4日以前皆可)
二、小弟於11月14日要服兵役,
而第二試體能測驗在12月2日(週六),
那我如果請公假出來體測,
是否能在12月1日(週五)就出來,
不然週六當天才放我出來,真的會趕不上考試時間...
上述兩個疑問,煩請有經驗的大大們能幫小弟解答,萬分感謝!!
作者: yunsheng02 (yunsheng02)   2017-10-21 14:02:00
我之前也是這樣,前一天下午或晚上就會放你走
作者: bowbow88 (我好想飛...)   2017-10-21 14:11:00
基本上主官不太會去雕你這個都會前一天放你出來可是那個時間還在新訓吧,可能很難講
作者: hahahalalala (天之驕子)   2017-10-21 15:44:00
不過公務人員考試是一定可以請的
作者: ko74652 (Reese lin)   2017-10-22 01:27:00
公務員考試就帶准考證跟連長請,新訓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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