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懇請教板上各位大哥大姊
今年有幸考上四等書記官 名次還算前面(X) 想在職往上爬
幾經考慮考科的重疊性(以四等考科為底) 歸納出幾種可能方向
望請各位大大指點一二 謝謝
1.三等法院書記官
增加考科:行政法、強制執行法
2.三等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增加考科:行政法、強制執行法、智慧財產權法
少掉考科:民事訴訟法、民法中的身分法、法院組織法
3.三等司法事務官(法律實務組)
增加考科: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
少掉考科:法院組織法
4.高考三級(高考)法制
增加考科:行政法、商事法、立法程序與技術
少掉考科:法院組織法
5.其他(公證人、司法官、律師……?)
6.四等書記官做到屆齡退休
自己的想法 1>2>4>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