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總法律行為

作者: fullspeed (Linlin)   2017-11-29 18:00:28
各位好!
最近上民法總則的課,目前上到 法律行為 這個單元,聽完課和複習後還是覺得很複雜,
觀念還是很模糊,沒架構,不知是怎麼區分的。
像是:
1.債權行為 為何為(負擔行為)?
2.物權行為和準物權行為 為何為(處分行為)?
之後又接到 要因行為、不要因行為?
請問這部分該如何理解呢?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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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m0219 (廢文小魯)   2017-11-29 20:07:00
要因性無因性是特性
作者: yang36835 (yang36835)   2017-11-29 20:30:00
債權行為為何是負擔行為,你可以從買賣契約去想像,買方取得請求交付標的物的權利,但同時負擔給付金錢的義債權行為為何是負擔行為,你可以從買賣契約去想像,買方取得請求交付標的物的權利,但同時負擔給付金錢的義務;賣方負有交付標的物的義務,但同時也取得請求買方給付金錢的權利,綜上所述,可以發現一個債權行為的成立,同時使雙方取得權利,互負義務,故債權行為係負擔行為,以上拙見供你參考
作者: EOMing (敏)   2017-11-29 23:37:00
負擔行為 處分行為 無因性理論 民法3個最最基本概念民法初學 恆感困惑不易理解 有經驗舵手亦難免觸礁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12-08 22:32:00
澤鑑4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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