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準備報考明年四等警察特考
在看刑法的一些試題的時候有些疑問
就是在討論成立哪條罪時需要寫出第幾條嗎?
比如甲殺死乙,要寫出271條普通殺人罪,還是只需要寫出甲可能成立普通殺人罪就好?
分則有兩百多條需要背出的幾條是什麼罪,還是只需要寫可能成立什麼罪,不用寫出的幾條呢?
作者:
siibouf (咎由自取)
2017-12-15 19:44:00其實常看書 不用特別背都會記起來
作者:
jaiqi (wen.hui)
2017-12-15 19:45:00考試的時候如果不確定第幾條就寫名稱就好了練習的時候還是寫一下比較好
作者:
Banridi (Ban)
2017-12-15 19:48:00改題目時,老師看到條文就能給分,所以要引;分則分有9大法益,不是雜亂無章,一起練習吧!
寫徵點甲的Xxx可能購成刑法第幾條什麼罪xxx行為然後實務認為怎麼樣啦學說認為怎麼樣啦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7-12-15 20:28:00「甲可能成立普通殺人罪」<<<< 甲什麼都沒做就成立?「甲持刀砍乙的行為可能成立刑法(下同)271條普通殺人罪開標時儘量把題目給的資料包括條號寫出來,儘量啦。
作者:
z99831 (八里游擊霸)
2017-12-15 21:01:00我聽到的消息是看到“可能成立”就先砍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7-12-15 21:05:00小弟今年都這樣寫@@以後改進
你的作答內容比較重要開標出非太誇張否則不影響多少你多寫多練到後期就能體會了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7-12-15 21:18:00一般是寫「OO人OO的行為成立OO罪名」法條條號盡量寫出來,不過真的寫不出來的話也還好就是了
寫“應”會比“可能成立”好,因為接下來的三階段論證就是在呼應大標,如果對法條操作夠熟悉,自然就知道成立或不成立,若寫可能成立,反倒會給改題老師認為你是在邊寫邊推敲答案。通常作答時不會去寫哪些條文不成立,只有當題目很明顯跟某條文有關但在本案不會成立時才會特別論述,畢竟每題審題+作答通常只有25分鐘,要如何取捨就需要多練習考古題
成立就寫成立 不成立就寫不成立 寫可能成立不太好我的警四刑法審題10分鐘 其餘每題都只給自己20分鐘時間到就換題 每題都寫一頁多二三行最後成績平均一題得15分 字不在多考點點出即可
作者:
edison1003 (é¯åœ‹å°å¾‹å¸«)
2017-12-15 22:51:00可參考撲馬老師的書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12-15 23:45:00xx構成要件該當 應成立...
作者:
z7798xx (GavinZ)
2017-12-16 00:15:00我刑總老師教先寫可能成立 最後再寫成立或不成立欸 這樣是?
作者: loveciel (ciel) 2017-12-16 00:34:00
拜託多少老師寫文章都寫可能成立 這樣就先砍無的放矢能不能檢舉啊 我的天
作者: willy240763 (阿魯) 2017-12-16 02:14:00
沒有哪種寫法是固定的,最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答題版型,題目的爭點都要點到,通順不自相矛盾就好
作者:
jsj2203012 (公園系男å©)
2017-12-16 12:48:00其實開標都差不多,重點是別亂寫什麼過失殺人罪就好
考試確實是在邊寫邊推敲答案阿寫可能成立有個好處 有時寫到一半才發現答案和一開始預想的不同 就不用回去塗改標題
作者:
z99831 (八里游擊霸)
2017-12-16 13:39:00L大若認為我在無的放矢,那就去檢舉吧!單純分享聽到的消息,我想不需要那麼反應過度吧。
作者:
zeephine (你在猶豫什麼)
2017-12-16 13:43:00不確定的就寫可能成立 再從作答去推出結論 很確定的我都真接成立或不成立 順帶一提先學會看你的六法 每個法都會有編章節 分則怎麼排序也有它的意義 不只刑法老師連親屬法和物權老師就說很多人法條混亂就是沒有好好看法條的編章節
是在考試又不是寫判決主文 要模仿判決主文 那也不能寫成立某罪 要寫犯某罪 其實我覺得要不要加“可能”兩字不是給分重點 論述內容比較重要
作者:
inrain (南港李國毅)
2017-12-16 17:10:00我可是信可能成立會先砍了因為我餓自認我刑法法條都有引用對跟出來分數都只有8.9分起手就是寫xxx的行為可能成立cxx條xx罪
我覺得非司法特考的,法條條號記多少算多少吧又不是靠法律吃飯,不需要要求到被每條條號吧一堆沒在看清楚別人要表達的,本來就可以先寫可能成立後面再推論出成不成立啊...有人叫你答案寫可能成立?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7-12-16 18:50:00推「論述內容比較重要」
只會寫條號大概也是明年再來一次有些題目總共出現3.4條罪責
作者: LBJispussy (雷霸龍轉隊王) 2017-12-16 22:47:00
寫可能成立很高分欸 別亂教
閱卷老師不是只看大標而已好嗎?我寫可能成立也是上了 別亂教
作者: honor112 (勳勳耶) 2017-12-17 10:25:00
本來就可以寫「可能」成立呀!也有老師說不行的,怎麼寫看自己好嗎!不要在那邊亂教害人
作者:
repast (Simon)
2017-12-17 11:16:00說別人亂教的好歹也A一下路易斯大大的id吧zzz
作者:
suifong (小火柴)
2017-12-17 12:38:00可是我上補習班刑法老師的課,老師是寫甲OOXX之行為可能成立OO罪,然後開始跑三階,最後一段寫綜上甲成立OO罪或不成立OO罪。
作者:
hank0724 (DIDO小武)
2017-12-17 13:25:00除非不成立 不然我遇到成立的都會寫可能成立,小弟不才,但到現在還沒有碰過砍我的老師,L大只是希望斷絕謠言吧
作者:
scott6065 (Touchdown)
2017-12-18 01:20:00重點是要清楚 然後更重要的要寫的完題目 不要可能成立寫一大堆擴張收題收不完
作者: Roxinz (認真你就輸了) 2017-12-18 18:14:00
先從模仿開始,「多寫」...
作者:
vip536 (Wany Tsai)
2017-12-21 09:48:00去買本解題書,先把架構熟記,到後面很多都是直接套入即可
作者:
datsu (^_^)
2017-12-21 13:21:00冏~我看大小白合的解題書還是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