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在複習時會複習到整個人迷失...
會有不知道這樣複習是不是正確的,擔心這樣的方式考試能不能應付的了?
以下是我的讀書方式
1.警察法規
法條就是背而已...
考試題目但估計就是把法條的內容整理或名詞解釋寫進去,然後加一些自己的想法理由或舉例即可,但名詞不用有太多的著墨,因為光法條跟自己的想法就能寫很多了。
2.警察行政法
法條一樣背,但題目主架構我看還是以名詞觀念居多,法條的部分還是其次,我目前只能到應付選擇題的程度,申論要去說明或解釋名詞,這是我覺得最困難的地方,給我的感覺就是,硬掰就對了...
3.犯罪學
這科上課進度慢,又不知道在上什麼,即便上課內容聽懂了,往後卻不知道怎麼去複習,這是最另我痛苦的一科...
歡迎大家來互相討論漏氣求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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