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
小弟到單位任職後,才發現一個很妙的事情,那就是高考三級和普考入職人員,做的事情基
本上是一樣的,但薪水很不一樣,未來發展性也很不一樣。換言之,在政府機關大量縮減人
力,各單位大多是人力不足的情況下,造成目前普遍要多兼業務的情況,而非以往分工較明
確的情況。實務上,頗多同工不同酬的情況。
高普考的錄取人員,在學歷分佈上,概括來說也都是大學和研究所各半;考試題目的難易度
上,幾乎是互有上下了……。
再來,由於高普考的薪資差別和工作量不成比例,造成普考人員流動性高,不利於人力資源
的養成及機關事務的推動。
因此,小弟想知道高普考是否還有存在必要?是否該換個方式以培養公務人力的長期性來看
,廢除考試空降較高職務的路徑,改以考績晉升為主。以上方式,當然要配合修訂如何打考
績,使其符合公平競爭的原則。
以上,是小弟一些疑惑,特來請益……請各位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