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v_owned 看板 #1QMUCPJx ]
作者: IMPcsc (小愛愛) 看板: Gov_owned
標題: [討論] 車輛系考職員機械, 要課程大綱證明嗎?
時間: Sat Jan 13 18:44:39 2018
Q1,科技大學機械群車輛系, 參加複試要不要[學校開具之課程大綱之證明文件正本
]呢?
如果要課程證明文件, 要帶甚麼東西, 回原校申請呢?
(我有大學不熟的同學, 有考上台電機械職員, 所以車輛系確定是機械相關科系)
>>>>106職員簡章
上表各類別報名學歷科系限制列有「相關科系」者之採認方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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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學位學程修讀之課程,與上表報考類
別初(筆)試專業科目A、B所列考試科目中,各有1科名稱相同或相近,且[各取得3
個學分以上]者。非學位學程取得之學分,經學位學程抵免者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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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相關科系報考者,應於複試時繳驗畢業(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或抵免學分等證明
文件正本;課程名稱相近科目者,應另提出[學校或所系科組開具之課程大綱或授課
內容之證明文件正本]供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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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機械類
專A: 1.應用力學 2.材料力學
專B: 1.熱力學與熱機學 2.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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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機械群車輛系科目名稱相同相近課程
專A: 材料力學(3學分), 靜力學(3學分),動力學(3學分),車輛動力學(3學分),
專B: 熱力學(3學分), 流體力學(3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