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有先上網查過司法官應考資格如下: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相當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修習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憲法、行政法、民
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科目二科以上(每科二學分以上)課程。
三、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司法行政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
四、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司法行政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滿三年。
五、經高等檢定考試司法官或法務類考試及格。
但是依然不太確定
考過警察三等考試 算符合第三項嗎?!
還是不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