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法律補教名師VS律師

作者: allen73420 (習慣)   2018-01-18 14:35:18
轉蘋果日報
司法特考補教名師莫孟衡(外號撲吼師)去年在臉書粉絲團PO出美女律師黃靖芸的美照,還留言「現在律師都酒店化了嗎」、「就算躺著賺也要學樂器」,黃女認為受辱怒提告。台北地檢署認定莫男言行已觸犯公然侮辱罪,今將他起訴。
在補教界有個非常響亮外號「撲吼師」的莫孟衡,從台大法研所、台大博士班畢業後,以公費留學考試榜首前往美國University of Minnesota、University of Virginia取得碩士學位,回國後不僅在補教界擔任司法相關考試的名師,還著有《任何人都可以學會的解題術 刑事訴訟法》,造福所有有志參加司法特考的學生。據了解,黃靜芸在準備律師特考時,也曾看過莫所寫的參考書。
起訴指出,去年1、2月間,莫孟衡在擁有上千名好友的臉書粉絲團,貼出一張美女律師黃靖芸的照片,同時PO文「現在律師都酒店化了嗎?」還在下方留言「一杯茶多少?有沒有外送」。
幾天後,莫男又在粉絲團留言「感謝黃律師、楊律師帶給我這麼多快樂」、「有什麼工作是可以不用學習馬上上手」、「就算躺著賺也要學樂器」。
事後黃女經友人轉傳相關文章告知,質疑莫孟衡根本是侮辱她的人格,她認為女性應該受到尊重,尤其是具有專業的女性,更不應該受到物化,因此提出告訴。
莫男則承認這些文章是他寫的,但辯稱第一篇文章僅限好友瀏覽,並未公開,且「酒店」是古代文人飲酒喝茶的地方,而寫這些文章,只是感嘆現在律師一定要重視專業化,還拿出剪報表示,目前台灣每年有900人考取律師,素質令人擔憂,他才寫這些文章,並無貶損的意思。
不過檢察官認為,莫男寫這2篇文章,已經有貶損黃女人格的犯意,且第一篇雖然只限定好友才可瀏覽,但莫男的粉絲團好友高達上千人,仍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犯意,因此將他提起公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
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18 14:48:00
何必呢?逞一時口舌之快給自己帶來無限災難....
作者: food36 (福德36)   2018-01-18 14:57:00
根本在硬拗啊哈哈哈 還扯古代文人咧zzz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8-01-18 15:03:00
超級不可取 還硬拗。而且每個律師有每個律師行銷自己的方式,真的不必要去批評別人
作者: jk0204 (行百里路,半九十)   2018-01-18 15:12:00
這個是p開頭老師嗎?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8-01-18 15:15:00
呵呵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18 15:16:00
不是撲馬老師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8-01-18 15:17:00
不要客體錯誤了,不是撲馬老師
作者: lawspirit14 (法律魂)   2018-01-18 15:32:00
說個笑話:教刑訴的不知道刑法
作者: hoyayato (yato)   2018-01-18 15:36:00
莫孟衡有出書,但他現在有在補習班教嗎?
作者: BoatLord (船老大)   2018-01-18 15:38:00
師獅不分 有沒有做功課阿
作者: lurara (魯拉拉)   2018-01-18 15:42:00
都有刑法教授被判過公然侮辱,律師還好吧
作者: leaderweb   2018-01-18 15:44:00
是不是保成莫穎?
作者: jsj2203012 (公園系男孩)   2018-01-18 16:06:00
水準呢?
作者: IchBinIchen (漆漆)   2018-01-18 16:35:00
還好沒買他的書呵呵
作者: Deesu (高屏橋治克隆尼)   2018-01-18 16:44:00
傻眼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18 16:49:00
ptt八卦版跟女版之類的,有些人可能平常上太多這些網站,忘了自己身在現實社會中,所以脫口就什麼破麻.臭鮑魚.愛滋甲等這些話,實在很不可取~也很難過ptt被一些人弄的很髒,進去看常常都是一些歧視的語言...,版主的功能到底是什麼..為何可以容忍這些歧視的言論..
作者: ROXANNA   2018-01-18 17:31:00
妳律師vs妳酒店妹 哪個才是罵人的髒話?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8-01-18 17:37:00
樓上R大所說中肯。哈哈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8-01-18 18:26:00
律師行銷自己的方法很多,有的主持節目 有的出書 有的當補教老師 有的拍廣告 有的寫臉書,只要合法,大家應該彼此尊重吧
作者: Beccaria (貝加利亞)   2018-01-18 19:06:00
沒看過,也意外現在還有沒律師資格的補教界老師
作者: sgjoiu (sgjoiu)   2018-01-18 19:38:00
酒店妹臭了嗎XD 這也是歧視吧
作者: jason88633 (ColorMilk)   2018-01-18 20:24:00
臉書現在就算是「朋友」觀看,常常還是會使第三人得以看到,難道這不是撲所預見?
作者: ROXANNA   2018-01-18 20:25:00
拜託 比專業? 酒店妹業務行銷call客的能力 海放一票律師吧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8-01-18 21:05:00
感覺是用網美方式行銷專業 沒什麼不行啦 暗示別人什麼喝茶的這就沒必要了
作者: jk0204 (行百里路,半九十)   2018-01-18 21:19:00
好險不是,印象中本名不是這樣,哈哈
作者: yyy855029 (很跳的車)   2018-01-18 21:24:00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8-01-18 21:24:00
莫穎跟莫孟衡應該不是同一人吧?
作者: m4j06wade   2018-01-18 22:08:00
是同一人喔樓上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8-01-18 22:47:00
同一個人哈哈哈
作者: laziness (綠綠兒)   2018-01-18 23:28:00
仇女真的很誇張 幸好沒買他的書
作者: qqmaybenot (qq)   2018-01-19 00:37:00
實在是...
作者: suifong (小火柴)   2018-01-19 01:38:00
為什麼要歧視酒店妹?
作者: hermes520 (小雨神)   2018-01-19 04:49:00
不推噗吼獅的接題書
作者: tenbear (tenbear)   2018-01-19 07:11:00
莫在國考版出現過…
作者: tp6m4g0 (..)   2018-01-19 09:18:00
酒店女生也是辛苦工作,也算合法正當職業
作者: goshfju (Cola)   2018-01-19 10:08:00
怎沒連結
作者: xpoooqx   2018-01-19 10:41:00
拍沙龍是礙著他了?嘴很秋
作者: hoyayato (yato)   2018-01-19 15:10:00
https://i.imgur.com/kOZXmRo.jpg兩個人都是學有專精
作者: gl4su06 (那就這樣把)   2018-01-19 16:47:00
他是伊谷嗎?
作者: food36 (福德36)   2018-01-19 16:53:00
不是伊谷==
作者: phsct (phsct)   2018-01-19 18:31:00
一個撲自錄函授造福考生另一撲上網講幹話 這格局也差太多
作者: bt011086 ( )   2018-01-19 19:19:00
學樂器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8-01-19 20:23:00
莫好像不是律師 我真的有點看不懂他解題書就是
作者: HunsKing (SmallSausage)   2018-01-20 02:42:00
我覺得無罪的機會很大,不過還是要看法官怎麼解讀
作者: PeaceSan (PS)   2018-01-20 20:12:00
拒看拒買他的解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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