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非警大畢業卡升官違憲 5千多人將補受訓

作者: xuein (xuein)   2018-02-22 08: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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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法律增修等等。
聯合報
非警大畢業卡升官違憲 5千多人將補受訓後任官
2018-02-21 19:42聯合報 記者陳金松╱即時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年1月26日作出760號解釋,認為內政部將99年以前三等(乙等)警察
特考及格人員,無中央警察大學學歷者只安排至警專受訓,無法取得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
三階以上職務任用資格,不符憲法平等權,宣告違憲;內政部今天召集警政、消防、海巡
和警察大學等相關單位研商,決定以補受訓4個月方式,挪缺安排任官,盡速解決相關人
不利差別待遇問題。
https://imgur.com/R1gsWYk
警校生進行街道射擊模擬。圖/中央警察大學提供
初步調查,目前警察取得警政三階未依法任官還有5千多人,另外海巡、消防等單位也有
數百人;警政署坦言,短期內要挪缺消化這麼多警官並不容易,但此事「勢在必行」,一
定會設法解決困難。
內政部1月29日就已開會討論釋憲案,今天第二次開會研商,包括法學、警政專家學者與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警政署、海巡署、消防署及中央警察大學,都派員參加。
據了解會議初步達成共識,相關權益受影響人員,先安排4個月補訓練,其中2個月在警大
上課,另2個月到實務機關受訓,受訓期滿,再視缺額逐步安排任官;其中釋憲的聲請人
列第一批受訓分發。
其他約5千名三等警察特考及格警員,警政署決定原則上各縣市員警盡可能就近開缺任官
,至於保一至保七總隊專業單位,因出缺困難,恐無法避免移撥至縣市警察機關服務;警
政署近日會安排4場分區座談,調查相關人員意願。
2011年之前,一般生都被指定到警專訓練,無從踏進警大訓練,但同樣通過三等特考的警
大畢業生,可直接派任巡官。
林姓等13名聲請人於2002至2004年間通過警察三等特考,主張應維護考試訓練、分發平等
精神與敘派巡官權益,提訴願被駁回,打行政訴訟也敗訴,3年多前聲請釋憲。
釋字760號理由書指出,三等特考及格的一般生既與警大畢業生同取得警正四階任官資格
,兩者職務任用與陞遷機會應相同。
大法官認為,警察專業知識、技能的取得,警大、警專畢業非唯一的管道,警大「訓練合
格」可作為任用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所需要的資格,不得排除一般生取得擔
任巡官的機會。
行政院應會同考試院,該解釋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除去聲請人所受的不利差別待遇。
https://goo.gl/prvg41
作者: talenthun2 (了凡四訓 翻身寶典 讚!)   2018-02-22 09:05:00
恭喜
作者: kutkin ( )   2018-02-22 09:44:00
當初聲請的人真是英雄
作者: tp6m4g0 (..)   2018-02-22 10:14:00
應該恢復單軌制
作者: catquill (貝貝 ★新警察☆)   2018-02-22 10:31:00
恭喜打臉成功
作者: gn0817 (蚵顆科南)   2018-02-22 10:52:00
這樣一搞現職警員沒有巡官缺升遷了幫QQ
作者: ICDD (挖洗底迪)   2018-02-22 12:47:00
自己愛搞血統制 我看平台應該申請廢除非警大為學術單位 轉型為訓練單位 落實考後訓的用人制度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2-22 12:56:00
這牽涉到一個問題,未經警大訓練的警特三等考試及格證書,究竟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及格證書?因為未經警大受訓,訓練過程恐未完成如果不是基於考試錄取受訓人員身分,參加未完成的訓練,還真不知要如何界定這種訓練的屬性
作者: samkivn963 (牧限)   2018-02-22 14:14:00
警大訓練凌駕於考試院的辦的三等考試根本造反……
作者: Ouiful (一事無成)   2018-02-22 14:41:00
china5板友說的是基於現行制度所定的,沒有通過警大的訓練當然是考試未及格但99年之前的三等是,只要有曾通過過警察訓練就算數,或者警政署會送通過的人去警專訓練。
作者: SHINJO575 (~董小鹿~)   2018-02-22 17:30:00
會去的應該不多吧 現在都已經穩定了 還跟你去當巡官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2-22 18:26:00
如果99年以前的三等考試訓練程序已經結束且有效,現在去警大受訓的法源依據是?就是依據大法官解釋?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明定,警政署只是受保訓會委託執行警特三(乙)等訓練,該訓練卻有未完備(應經警大訓練)之虞
作者: Ouiful (一事無成)   2018-02-22 19:10:00
雖然訓練計畫合法,但大法官說要去除差別待遇,就是去除訓練計畫訂定的不平等,現在內政部做的事情就是彌補。但這彌補該不該視為行政處分的撤銷還是什麼,我還要再看看協同意見書。
作者: justin037666 (5421)   2018-02-22 21:42:00
這樣要警大幹嘛...跟師範體系下場一樣,根本傻眼
作者: capitalofz   2018-02-22 22:08:00
都什麼時代了還在血統主義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2-22 22:33:00
考試錄取訓練的主管機關並不是警政署,該署如有變動警特訓練內容,必須經過考試錄取訓練主管機關核定方為正辦,無奈現在考試權不彰,也許就是由警政署直接便宜行事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第6條第3項,第9條前段,第10條參照正辦應該是:99年以前警特三等錄取而沒去過警大受訓的人,依據大法官解釋,向訓練主管機關申請前往警大受訓,完備當時的考試訓練程序,主管訓練機關彙齊申請名冊,委託警政署(警大)開訓(含核定訓練計畫及各項子法規)等,進行調訓
作者: bill810422 (皮皮)   2018-02-22 23:42:00
從這個釋字通過,整天都聽到一些當年沒人要當警察的年代考過乙等特考的資深老學長說他們也要去打行政訴訟,整天出張嘴什麼都不會連打字都一指神功還想當官名正言順指使其他人做事,分流前後三等我都考過,那個難易度跟本不在同一檔次,更枉論早期的乙等,如果這些人也能當巡官,我真的會很幹.......
作者: Ouiful (一事無成)   2018-02-23 00:48:00
china5 每一份訓練計畫都有經過保訓會喔,所以沒有問題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2-23 00:52:00
99以前的訓練計畫若無明定須經警大訓練,可能就有點問題了也就是不平的的根源,亟待去除,且在憲政原則下去除為正道
作者: xiaohapi (樂董)   2018-02-23 08:44:00
早就該把內軌拿掉了警大畢業考不贏其他人 國家養這些人幹嘛
作者: jiunyug (均)   2018-02-23 13:37:00
缺額應該會先扣掉警大名額了,外軌三等會再減名額
作者: hiphop851021   2018-02-23 16:35:00
恭喜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2-23 23:22:00
如果在警大受訓沒有及格是廢止受訓資格?還是?
作者: Ouiful (一事無成)   2018-02-25 11:46:00
啊就佐四類不及格,沒有就沒有了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2-25 22:46:00
是考試錄取受訓資格沒有還是?
作者: Ouiful (一事無成)   2018-02-26 00:08:00
本來就沒有什麼考試受訓資格,可以當作是警政署調訓既有考過三等特考的10、11序列人員參加這次佐四類。所以沒有及格,當然就是等之後人員消化完,看警政署還有沒有要繼續開辦佐四類(我猜應該會讓有意願的全員都通過),有的話就可以報名。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2-26 11:00:00
這樣警特內外軌三等的缺額以後還會有嗎?警佐四類已經開始有了嗎?
作者: TzuHung0615 (TzuHung0615)   2018-02-26 17:38:00
早上十點才剛下班,現在又要回去值班員警~路過
作者: Ouiful (一事無成)   2018-02-26 21:50:00
警政署目前方針調訓量應該是不影響四年制、研究所等各班期為主--當然要包含已經入學的四年制學生。而內軌三等開缺名額,是依據警大正期及研究所一般生在開的,只能說四年內內軌三等名額不會被影響。但勢必排擠佐1-3類,二技則很難說。外軌當然就更不一定了,但很有可能會不開行政,只開專業。不然外軌在校受訓22個月,會是學校容訓量的沉重負擔。然後佐四類就是現在正要開的班期名字= =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2-26 23:16:00
所以以後非警大畢業生想考外軌二三等就更加困難了原本警佐班一至三類的機會也變得更少了,這究竟幸還是不幸
作者: Ouiful (一事無成)   2018-02-26 23:25:00
二等不會變少啦。另外佐123類或外軌變少很正常,畢竟這本來就是以用人為考量的招收班期,如果機關可以從這邊補足需要人力,自然沒有繼續辦佐123類的必要。
作者: loveIFC (必勝)   2018-02-27 10:58:00
對阿 都甚麼時代了 還在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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