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本來是外國人,因結婚歸化為我國國民,歸化時間為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他對
參政很有興趣,擬於民國 107 年參選市長,請依據國籍法規定論述可否擔任民選公
職?並請一併論述,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那些公職?(25 分)
我對於這題記得很清楚 我考前把國籍法背的超熟
確定有把國籍法第十條包括每ㄧ款都列出來
也有寫湯姆不得擔任民選公職 寫了兩頁吧
但只得了11分 這題還要寫什麼東西嗎?
雖然地特我只是去練筆
但是這種覺得自己寫的很有把握的題目那麼低分
實在讓人無所適從 覺得自己是不是漏掉什麼重要的沒寫?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