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的話,首段會先破題、試著就「職業」與「志業」作定義:
「職業」,是為生活而工作,以求物質上不虞匱乏,經濟上得以自立的謀生手段;而「志
業
」則是為理想或興趣而工作,以求心靈上不虞匱乏,職志上自我實現。然而,世上為
了「職業」勞碌奔波者雖不在少數,其中能堪稱謀得「志業」者,哪怕是寥寥無幾吧。
第二段,再就「職業」與「志業」間的差異點分析,述明如何透過「自我發掘」來尋求志
業(例如:透過個人喜好培養興趣,並刻意練習精益求精),並點出以志趣為業的名人實
例
(例如:吳寶村、舉重國手郭婞淳等等)。
然而,承第二段所述,有幸能以「興趣」或「嗜好」為業的人不多。因此,第三段便可論
述,身為一位上班族,可以如何去「縮小」當下職業與志業間的差距,透過調整心態或提
升專業實力,增加工作中的成就感,進而達到心靈富足。(例如:設定工作目標、主動尋
求
他人反饋、在職進修等)
(參考資料:https://www.managertoday.com.tw/articles/view/54637)
最後,再就上述三段重點濃縮、收尾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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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依平常慣用的寫作思路鋪成的大綱,歡迎批評指教(合掌)
也謝謝原PO文讓我意識到...
自己已經超過半年沒練作文了嗚嗚 O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