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證人在檢察官面前具結後作證(下稱系爭證詞)
審判中證人客觀上無法出庭作證,因此被告無法詰問
此時系爭證詞有無證據能力?
我的推論:
系爭證詞依第159-1條第2項,符合傳聞例外
但因為被告無法詰問,所以系爭證詞沒有經過合法調查,依第155條第2項沒有證據能力
我的問題是:
印象中之前看解題書,這種題目都只開第159-1條第2項就解決
也就是說只要符合傳聞例外,就有證據能力,不用討論有沒有合法調查
就算審判中被告無法詰問也一樣
但我看林鈺雄老師的書,書上說傳聞證據還是要合法調查才能有證據能力
跟我之前看解題書的印象衝突
我在想應該是我上面的推論有錯,但不知道哪裡有錯,希望大家幫忙看一下
感謝各位大德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