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徵才公告(約用人員3名)
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23939/23942/23945/812034//post
一、人員名額:約用人員3名
二、應徵資格:(一)需具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
源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二)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
驗,有勞工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三、僱用期間:定期契約(自到職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計畫補助情形及績效考核
成績得續聘)
四、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週休二日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4樓,並視業務調整
六、工作內容: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查核等相關業務
七、給薪方式:月薪(專科畢業者月薪約新臺幣32,480元,大學畢業者月薪約新臺幣34,9
45元,研究所畢業者月薪約39,320元。)
八、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於107年5月15日17時前檢附簡歷表(含個人基本資料、日夜間聯絡電話、學(經
)歷及簡要自述等內容,並黏貼個人彩色照片)、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影本、畢業證書及所受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等資料,掛號郵寄或送達
本局報名(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二)報名文
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勞退計畫約用人員」,不合資格者請勿
寄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
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四)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得提出學校或相關證明後先行報考,如經錄取應於
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否則撤銷錄取資格。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
九、甄選方式:
(一)甄選當日請自行準備考試用具及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俾利查核。
(二)本次甄選方式採筆試及口試: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二者成績依佔分比例
加總後即為甄選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低決定序位。筆試測驗採選擇題及
問答題,原始分數滿分為100分,其中選擇題30題佔60分及問答題2題佔40分,選擇及問答
題內容為勞動基準法暨施行細則、勞工請假規則、勞工退休金條例、性別工作平等勞動法
令。面試由面試委員評定成績,原始分數滿分為100分。
(三)本次甄選錄取正取3名,得增列候補6名,有效期間3個月。
十、其他:
(1)符合資格名單及甄選結果公告:徵選作業相關事項將公告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http:/
/www.labor.taichung.gov.tw/)網頁。
(2)報到日期:公告錄取後一週內。
(3)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局承辦人尹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