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80 年度專技高考律師考題
某甲係汽車司機,某日其駕車因疏忽致與某乙所騎之機車相撞,使某乙受傷昏迷,機車損
壞,某甲下車探視,見某乙所帶金錶甚為昂貴,乃起貪念,予以竊取,事後某乙提出告訴
,經提起公訴後,過失傷害部分經第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竊盜部分則判處有期徒
刑五月,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七月。請試答左列問題,並扼要說明理由:
(三)設第一審判決後,某甲上訴,第二審就竊盜部分改判無罪,過失傷害部分則上訴駁
回,請問過失傷害罪於執行時,其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應向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聲請裁
定?
解了前二題之後,第三題卡很久找不到爭點,拿題目的關鍵字搜尋和找法條也沒有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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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mbly (pvc)
2018-05-26 22:47:00猜測爭點可能是判決主文內漏未記載易科罰金,如何處理?依院字1356號解釋,此情況下若因被告身體、教育、職業或家庭等關係,執行顯有困難時,被告及檢察官均有聲請諭知易科罰金標準之權。題示本案最後判決為二審法院,故應向二審法院聲請裁定折算標準。
何必搞那麼複雜,二審駁回就是不予以實質審判,執行判決當然以有既判力之一審判決為主
二審上訴駁回不代表無事實審查,依題意並非依程序上駁回,所以最後事實審判決法院應為第二審法院,有錯請指正,謝謝
作者: imhank (Hank) 2018-05-27 11:07:00
應向確定法院繳交 依題意 向二審法院為之
有時候題目真的就是法條題 不見得有爭點 因為以前考試不能帶法條有些可能會比較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