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很多要考法律相關的人吧
想問問大家
情況1. xxx台灣老女人 自身開汽油車
有一天向朋友借車 但朋友車 是柴油車
到加油站 向加油員說95加滿
於是加油員就照老女人要求 95加滿
於是車就壞掉
現有法院判決案例出來
加油站有過失要賠一部分38000
其他由老女人賠償 佔大部分過失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2/3175402
那如情況1.
加油員如有發現問題
拿出中油保命道具
油品確認單
油品確認單 填寫 油品 95 無鉛汽油
然後給老女人簽名 確認還是要95加滿
油加下去後 車子當然壞掉
那是否因老女人
有簽油品確認單
加油站就沒有過失/不須賠償
100% 由老女人自身賠償修車費用
請版上法律相關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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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