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甲賣A地給乙,但甲仍為登記名義人,乙為現正使用人,
而後A地被徵收,國家將補償金發給甲,乙無地可用,所受損失,照理應向甲求償。
乙該如何向甲請求?
A:侵權行為x 因甲無任何故意或過失
不當得利x 乙受損害、甲受利益、但兩者間無因果關係,且甲乙間契約有效
債務不履行ˇ,依225I不可歸責甲之給付不能,甲免負給付義務
225II乙得向甲請求讓與該請求權,或甲交付其所受領之補償物!
題:甲向娛樂公司購買A票卷(動產)一張,娛樂公司登記A票卷為甲所有,
甲將A票卷賣給乙,乙因故不能使用,而將A票卷退給娛樂公司
但娛樂公司為免爭議(票卷遭竊),卻將退款退給甲,乙該如何向甲請求?
答:侵權行為x,甲無任何故意或過失
不當得利x,乙受損害、甲受利益,但兩者間無因果關係,且甲乙間契約有效
債務不履行x,甲早已履行完畢,而無歸責關係
乙還有什麼權利可以請求票卷之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