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jru331 (阿淇)
2019-03-02 14:21:21小弟正在上撲馬老師的刑法課程,但在第六課(故意)的後段,有個小問題,百思不得其解
!
即在課程後段有說到見別人小孩溺水不救會造成殺人未遂罪!
小弟思考後,依未遂犯先討論故意,該父以主客觀混合理論為背景,主觀是想讓別人小孩
死,客觀對小孩也有法益侵害危險性,故意成立!
但在行為時卻是不作為,但不作為需要有保證人地位,該父對別人小孩有保證人地位嗎?
小弟在這裡卡關想不通,請問各位是我漏掉哪裡嗎?
是對自己的小孩有保證人地位 書上是寫你對總統見死不救就沒有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19-03-02 14:34:00可能是因為主客觀混合理論,判斷背景是行為人的主觀計畫,在行為人主觀計畫中,該小孩是自己的小孩,所以才會認定有保證人地位。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3-02 15:41:00題目貼出來才能判斷 不然對別人小孩沒有保證人地位 法律不會要求不會游泳的人去救溺水的人
影片留言有說,是對自己小孩的殺人未遂,不是別人小孩喔!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9-03-02 16:54:00對別人小孩不會!
作者:
hjru331 (阿淇)
2019-03-02 17:17:00還是我的思考方向錯了,請大大們賜教!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3-02 18:29:00你的客觀怎麼會出現想殺這麼主觀的念頭?
作者:
lmgallf (中庸D調)
2019-03-02 19:23:00對別人的小孩沒保證人地位 end問題應該是父親以為是別人小孩溺水故意不救,結果後來發現溺水的是自己小孩……這樣可能成立故意or過失?
作者: SHINJO575 (~董小鹿~) 2019-03-02 22:37:00
1主觀想殺 客觀又還沒實行 2就過失 自己小孩沒顧好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