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台電公司南部108年護理人員甄試

作者: vpb (vvr)   2019-04-24 22:24:37
情報來源 ,簡章 :
https://www.pthg.gov.tw/planlab/News_Content.aspx?n=E7D54C3293ECA85F&s=09077FFF023BF2F1
年年調薪,相關福利:https://www.ptt.cc/bbs/Nurse/M.1528363181.A.4A8.html
壹、甄試類別、名額及工作內容:
一、甄試類別:護理人員
二、錄取名額:1 名
三、主要工作內容:辦理「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事項,及其他職安衛生相關工作。
貳、報名資格:
一、持有衛福部(原衛生署)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三、年齡:依經濟部相關法規規定,所屬事業機構人員年滿 65 歲者應即退休。
四、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
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高級職
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
級肄業或二專以上學校肄業,或具有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均准予報考。
註:
1.本項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
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進用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
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
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
構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
及本身權益。
五、資歷:具護理工作 2 年以上經歷(工作經歷計算至 108 年 5 月 22 日止)。
六、本甄試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下列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台電公司將
予退訓、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占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
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派(僱)用或聘僱。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八)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98 年 11 月 22 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
(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籍未滿 10 年者。
前項(二)所稱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兼具外國國籍之錄取人員,須於報到前辦理放棄外
國國籍,否則將不予進用,並於報到之日起 1 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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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否則將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參、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甄試簡章請於 108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起至 108 年 5 月 3 日(星期五),每日 09:00
至 16:50,逕洽台電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E 棟 6 樓人力資源組(或守衛室)索取,或
相關網站自行下載,不另販售。
二、 報名時間:自中華民國 108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起至 108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
工作日 09:00 至 12:00、13:00 至 16:00。
三、報名地點:台電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E 棟 6 樓人力資源組(地址參閱本簡章封面)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方式辦理,請檢附 6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照片 1 張,以
及相關證件正本與影本各 1 份,於報名時間內,親赴報名地點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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