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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的寫法是
(一)甲乙二人共同毆打丙行為成立刑法第277條第1項及第28條傷害罪之共同正犯
1.構成要件
主觀上,甲乙二人對於毆打丙一事具有犯意的聯絡,客觀上,並共同實行傷害丙的行為,
丙受傷的結果與甲乙二人的行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2.甲乙二人違法且有責成立本罪
(二)乙亂毆打丙的刑法第277第2項傷害致重傷害
1.構成要件
主觀上,乙基於傷害犯意而毆打丙。客觀上,乙亂毆打丙,與丙受重傷的結果,依常理判
斷在亂毆打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為出手過重導致他人受重傷,因此具備相當因果關係,構成
要件該當。
2.乙違法且有責成立本罪
(三)甲是否會成立刑法第277第2項傷害致重傷害之共同正犯
依實務實務見解是要看是否有遇見可能性,若有遇見可能性,假成立本罪之共同正犯。
跪求各位大大求第三個部份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