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類科與應試科目修正案最新發展
108/06/13
為配合將於109年1月16日起全面實施之公務人員職組職系新制,本部循法制程序擬定公務
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規則修正草案,擬調整考試類科與應試科目,於108年5月9日報
請考試院審議。案經考試院會議決議交付全院審查會審查,並已於108年5月30日、6月6日
召開2次會議。審查會中,多數考試委員對各類科應試科目簡併方案多所質疑。全院審查
會主席於第二次審查會中裁示,高考三級各類科專業科目一律維持現制6科(加普通科目2
科後,總應試科目數為8科),普通考試各類科專業科目一律維持現制4科(加普通科目2
科後,總應試科目數為6科)。本部有鑑於應試科目之重新檢討調整應有充分之溝通與準
備,為審慎計,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考試類科與應試科目擬均維持現制,暫不予
調整修正。惟本案之處理,仍以考試院確定終局決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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