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言處分

作者: alees (俠士)   2019-09-02 07:07:29
green369012違反國考板板板規
二、發文規則
(三)課業(請益)文規範:
2.其他具有提問性質的文章,不以標題
和分類為標準,除無人回應外,不論
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包含修推
文至空白),違者禁言70日。
依刪文時間及回推文則數定上下限為
40-100日
自刪文章,如有必要得回復原狀。
發文至自刪合理期間為90日以上,逾期
則不罰
凡回應請益文之回推文,如有譏諷等負
面語彙或答非所問無建設性回應因而自
刪者,視情況可減免
刪文前原提問者來信詢問因有爭議推文要
自刪,板主未准駁,事後刪除
觀其推文減免,禁言20日
pk0943違反國考板板規
二、發文規則:
(一)基本發推文規範:
5.禁止戲謔、謾罵、挑釁、攻擊、騷擾
、使用不雅文字,違者禁言40日。針
對特定或可得特定之id者,禁言60日
。情況輕微者,得先行警告。例外允
許對新聞公眾人物合理發洩,如有涉
訟,與本板無關。
凡兩人以上相互爭論責任不能歸屬一
方者或對不特定族群開嘲諷者亦適用
之。
情況輕微以推文三四則以下為限
pk0943,我想說雖然您某些推文頗有道
理的,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別人
聽不進去就算了
切勿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禁言60日!
(初犯20日以下不計累犯)
檢附原文
因其所求,刪除推文
作者 green369012 (綠小喵)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請益] 我想問考生目前工作性質
時間 Wed Aug 28 23:00:5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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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0943讓你說嘴,我就當作你練瘋話,你不應該把其他,我的個人工作經驗和學歷隱私說
作者: pk0943 (.)   2018-08-28 23:12:00
你104年時在紫微斗數板說你公職考3年多了,現在已是108年,等於你考了7年多還沒考上...你在本板寫103年5月離職,5年多沒工作,代表你沒經濟壓力吧
作者: green369012 (綠小喵)   2018-08-28 23:36:00
好可怕,中間還是有工作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8-08-28 23:45:00
有工作很難專心考吧
作者: DarkBagram (想著~念著~那到不了的~)   2018-08-28 23:51:00
應該要適時的放下了吧!
作者: pk0943 (.)   2018-08-28 23:53:00
我是建議別考了,你根本沒把心放在考試上會計類科錄取率算高的,考7年多還沒考上,你有真的檢討過落榜原因嗎?
作者: horse1200 (horsetiger)   2018-08-28 23:57:00
若連紫微老師都說你沒公務人員命 那就快放下吧
作者: lockinboy (嘿唷嘿唷)   2018-08-29 00:02:00
可我再問問塔羅牌呀
作者: wujay   2018-08-29 00:21:00
其他考生的工作性質很重要嗎?只要不妨礙考試的工作都是好工作, 都已經考這麼久, 還不知道工作該怎麼選...問自己最清楚
作者: Francise (棉花羊)   2018-08-29 00:26:00
40還在半工半讀考公職,直接認真找份工作吧,一眨眼就五十六十了,做過幾年就退休,是有什麼意義,趁現在找份發展性的工作,賺得還比較多
作者: cenma6 (烏)   2018-08-29 00:41:00
紫微薇斗術版在哪?ptt的嗎?
作者: jolin311145 (I love Yoona)   2018-08-29 01:14:00
紫微斗數版的分析看看就好 說我不會考上 結果有考上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08-29 01:38:00
那個紫微會說不會考上?會這樣寫?頂多寫公職不是本命吧,我會覺得存夠錢,你全職拼一年當停損
作者: zhengroo (Roo)   2018-08-29 01:57:00
65才能退 其實你50歲前考上就好了剛好做膩了就退休 不錯吧
作者: qaz13579 (散彈槍太散了)   2018-08-29 02:57:00
盡力就好 如果自己每次都沒有盡力 那就代表你不適合考試
作者: blue999 (FLY)   2018-08-29 04:26:00
無所謂吧 反正只要考上了 基本上還是屌打大部分民間公司誰會管你考幾年
作者: BoatLord (船老大)   2018-08-29 05:14:00
@@一樓怎麼知道在別版發文過阿
作者: outofsurviv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2018-08-29 06:47:00
我之前是在安親班當課輔老師,工時短,給你參考,不知道版主性別,安親班只會找女老師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18-08-29 07:12:00
保全吧 注意不要沉淪
作者: pk0943 (.)   2018-08-29 07:27:00
已經40,要找什麼工作還要上來問,真的很可悲。原po說103年5月後有工作,請問是做什麼工作?你要大家給你找工作的建議,總要把自己的工作經歷說清楚吧。
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18-08-29 08:06:00
會計不難吧 以考七年來講上榜也未必待的住看到會計都是一直加班
作者: palewalker (null)   2018-08-29 08:08:00
??? 去考初等吧,公職工作一起解決。
作者: green369012 (綠小喵)   2018-08-29 08:33:00
有些個人資料我先刪除
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18-08-29 08:39:00
推初等?今年初等會計缺大多在台北 初考薪水去台北生活?是台北人就算了 非台北人上初等 錢少升官晚人十年朋友在台北初等 租房就薪水一半 回鄉都不敢搭高鐵
作者: pk0943 (.)   2018-08-29 08:44:00
刪推文,bye
作者: star1023 (唯一的唯一)   2018-08-29 08:45:00
推pk
作者: flesh88 (Alan_Q)   2018-08-29 08:53:00
公職不是人生的一切,考上高考後離職的比比皆是
作者: pk0943 (.)   2018-08-29 08:53:00
你發過什麼文(包含推噓文),pttweb.cc都找的到阿。我若公開你個資,你可馬上去報案阿。原po第二次刪推噓文原po高職和二技唸會計,95年到103年在醫院工作,這不是個資吧。
作者: Lcyy (lcyy)   2018-08-29 09:05:00
人家哪一年到哪一年在醫院工作不是個資???那你在新店某單位單位擔任公務員是不是個資?
作者: pk0943 (.)   2018-08-29 09:06:00
樓上好笑,我不在雙北阿
作者: Lcyy (lcyy)   2018-08-29 09:07:00
pk你當公務員一天到晚利用上班時間到處肉搜國考版版友十多年來被水桶無數次 還能撐到現在真不簡單至少你考上的那次分發在新店水桶累犯早該永久水桶了
作者: green369012 (綠小喵)   2018-08-29 09:20:00
pk原來是現職公務員失敬失敬
作者: pk0943 (.)   2018-08-29 09:20:00
樓上搞錯人囉,我10幾年前考地特北區,分發在新竹。我老家在新竹馬偕對面眷村,已改建成大樓。
作者: Lcyy (lcyy)   2018-08-29 09:30:00
我又沒說你家在哪 你又何必自己說 可知所說並非事實
作者: pk0943 (.)   2018-08-29 09:31:00
目前已調到中南部工作銓審一般行政職系,之前的推文有網友問我也順便說了。
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18-08-29 09:33:00
我也是現職啊 沒甚麼了不起 還比不上科技業還要做到65歲 棺材都快進去了才能退休 唉
作者: o21907 (統一獅加油!)   2018-08-29 09:47:00
某些單位都有50幾歲的人考上,開版有時間討溫暖還不如看書
作者: pk0943 (.)   2018-08-29 09:48:00
推樓上ptt看20年了,很多人討拍失敗或看到不是自己想要的答案後就惱羞成怒。
作者: Rainbowdays (Silvia)   2018-08-29 10:20:00
4-50歲考上不少阿...尤其技術類,很多業界退下來但是專業很強的好嗎~
作者: Rayless (明心見性)   2018-08-29 10:24:00
業界閒晃10~20年再考國考得真的蠻多的...
作者: lolicone (∥○△○∥)   2018-08-29 11:31:00
某人真的很無聊 一直強壓自己的價值觀在別人身上。不是每個人的人生過程都跟你樣好嗎?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真的是.......這種到處人肉別人私事的板主都不辦嗎?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08-29 11:48:00
也許別人享受了20年唸書時間能考試是幸福的不見得幸福定義是上榜,每個人生也沒模式目前公職本來就50歲來就好,50前多再民間賺民間真的也沒這麼慘烈,好的也是一堆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8-08-29 12:04:00
ID 可以A 但 別人不想提就算了
作者: horse1200 (horsetiger)   2018-08-29 12:14:00
此版的版況 重考n年考生問這類問題通常會不受歡迎 會建議不如不問或乾脆刪文 由其升格為大叔或大媽級的也很容易成為潮諷的對象 既然決定要問了 就要耐住別人的推噓喔
作者: iversonya (iversonya)   2018-08-29 13:05:00
上次PK大也說我都在運彩版發文
作者: zz2895341 (我是共產党)   2019-09-02 11:31:00
怎麼犯就怎麼罰 但內文說誰有理 說誰聽不進去 這公正??嗆不是問題 在那邊說什麼網路都有 散布隱私 算是惡劣了
作者: chucklee0507 (卡哇伊)   2019-09-02 11:41:00
https://i.imgur.com/1YOCcce.jpg請問說別人40了還要上來問要做什麼工作,算有道理的話還是算純酸民?而且還說人家可悲,真的沒有必要這樣
作者: samkivn963 (牧限)   2019-09-02 11:48:00
這發問才是腦板的吧
作者: zz2895341 (我是共產党)   2019-09-02 11:49:00
自刪處罰很奇怪 課業文藏私還有道理 被揭發隱私還被桶?版務真是死腦筋
作者: chucklee0507 (卡哇伊)   2019-09-02 11:52:00
規定就是規定啊,不要為難版主了,版主也有減輕水桶天數了
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18-08-29 08:07:00
看到會計都是一直加班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9-02 12:21: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9-09-02 12:22:00
這麼厲害,這麼活腦筋,這麼有閒,怎麼不來競選板主?
作者: chucklee0507 (卡哇伊)   2019-09-02 12:24:00
樓上講話也不用這樣啦,大家和氣上榜,和氣上榜
作者: lolicone (∥○△○∥)   2019-09-02 13:21:00
那篇原po多少也是被逼到刪文吧?是說這種被拿私事出來公審(?)的推文 可以請板主刪掉相關推文嗎?
作者: aldam (aldam)   2019-09-02 14:27:00
版主辛苦了,管版不易啊
作者: alees (俠士)   2019-09-02 20:23:00
pk0943已提出申訴,我想如何處理?
作者: chucklee0507 (卡哇伊)   2019-09-02 21:19:00
申訴什麼?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9-09-02 21:21:00
不知是指站內信溝通階段還是向上層組務申訴?無論如何,板主這次別再給自己太大壓力,感謝付出,辛苦了!
作者: miababy (悠游)   2019-09-02 22:16:00
從前任看到現任版主,都很辛苦,謝謝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03 01:47:00
管他申訴,繼續按板規捅他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19-09-03 02:36:00
未經同意公開別人的個資,這行為對嗎?依版規處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作者: alees (俠士)   2019-09-03 04:49:00
說錯,溝通!這是正常程序。這條板規本來主觀意識多了點
作者: aldam (aldam)   2019-09-03 08:09:00
想起24樓發廢文被身家調查,也是氣噗噗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19-09-03 10:22:00
法官、檢察官、警察調查人民,也要正當理由,才可調查是否廢文由版主決定。
作者: aldam (aldam)   2019-09-03 10:32:00
你的文也被刪除了啊,令人印象深刻啊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19-09-03 11:24: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aldam (aldam)   2019-09-03 11:47:00
版主加油!
作者: alees (俠士)   2019-09-03 19:14:00
pk0943並未違反個資法,另外已自承錯誤,換取免上訴空間,擬減罰30日!非當事人不得有異議
作者: chucklee0507 (卡哇伊)   2019-09-03 19:18:00
Pk大一個月後又是一條好漢了
作者: zz2895341 (我是共產党)   2019-09-03 21:58:00
在那邊挖人家隱私 目的也不是為了找盲點 而是攻擊別人這種人...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19-09-04 02:14:00
pk版友經網路得知原po者在別版所公開的個資,而且原po者有説不同意公開個資。個資包括學歷、職業,pk版友就是未經同意公開原po者的學歷、職業。
作者: alees (俠士)   2019-09-04 03:41:00
問題是那些是原PO先前已公開的個資!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19-09-04 04:09:00
原po有在文章中表明不同意在考試版公開個資。版主是否看不懂原po文章第二段?
作者: alees (俠士)   2019-09-04 04:25:00
green369012即日撤銷處分!依原規定減輕後如有其他相當理由可免除處分您不是當事人勿再對本判決有異議,特此敬告!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9-09-04 12:35:00
@ccddxxsszzaa 邏輯有極大漏洞且於法無據,依閣下所言就變成了:原po自己公開了自己不同意公開的個資!依刑法被害人自我負責之判準,原po須自己承擔風險,pk0943難成立犯罪。退萬步言,縱然係屬違犯,難不成您要上法院提告?善意提醒您勿重蹈數年前頻推文引戰,被本板板主判決桶千日之覆轍~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19-09-04 20:55:00
勿扯與版主公告,無關的事。
作者: aldam (aldam)   2019-09-05 07:15:00
樓上那位,有時間在這裡推文,沒時間準備考試?你就不要在這邊發文問國考怎麼準備,上次閣下那篇因違反版規被版主刪除,怎麼不拿出來申訴一下,讓大家看看你伸手文的水準?笑死。To 版主,撤銷處分應由當事人提起,由您判斷。怎麼可以任由其他人在那邊針對pk挾怨抱私仇的嘴543,影響您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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