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DD666 (邊緣玻璃)
2019-11-20 23:18:00不專業回答,歡迎打臉討論。參易台大圖說刑法第p2-18,兩者事務要件相同,然授權公務員之權限要件為:具法定職務權限,亦即該職務之權限係法所明定。例如:農田水利會係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賦予其職務權限、依據律師懲戒規則之律師懲戒委員會。委託公務員之權限要件為依法受公權力委託,即因機關委託而取得原機關權限。例如:私立學校獎懲學生(J382)、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之教師升等評審(J462)。兩者之別乃於此。亦即授權公務員依法令從事公共服務並具法定職務權限,該法定權限自與有無委託無涉。然,委託公務員並不具法定職務權限,僅依法受公權力委託而從事公共事務。這是我個人的理解,自己也是準備國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