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面對考生,考選部能否更謙卑?
近日律師考試放榜,錄取率因去(107)年開始實施的400分門檻,外加今年改為司法官與律
師同一份試卷、同一閱卷的雙重衝擊,創下20年新低。導致絕大部分考生痛苦鬱悶、前途茫
茫。筆者所任教大學,每年畢業季時,商學院與法學院氣氛迥異。商學院同學臉上多帶著笑
容,期盼畢業後一展長才的美好未來;法學院學生臉上則是淡淡的苦悶,畢業只是國考的開
始,而非進入職場貢獻所學。對未能順利上榜的考生,筆者鼓勵各位再接再厲、不因此氣餒
。但許多優秀同學畢業後無法考取律師的現況,也讓擔任老師近50年的筆者慚愧不已。究竟
是為人師者沒有把同學們教好,抑是宛如科舉般的律師考試出了問題?
20年前,筆者見事務所同事因律師考試屢試不第而心情低落,感慨萬分寫下〈超低的錄取率
,邁向法治社會的桎梏〉;去年考選部未經審慎評估,增加法律專業科目400分門檻限制,
筆者再投書〈律師「資格考」400分門檻,擋住誰的青春?〉,盼考選部懸崖勒馬,正視律
師考試只是「資格考試」,切莫扼殺考生寶貴青春。今年錄取人數僅剩549人,錄取率倒退
至民國89年約6%的水準,相比去年759人(8.58%)又大幅縮水。考選部如同皇帝般「欽定」
律師,實為考生不幸,更是考選部的失職。
律師高考自民國39年開辦至民國76年解嚴前,受政治封閉影響,近40年間共僅錄取700多人
。解嚴後,律師考試限制放寬,及格人數增加至每年200到600人。這些當年因解嚴放寬考試
限制後「增加」的律師,不但素質並未下降,如今已成為律師界的中流砥柱。考選部雖曾針
對律師考試改革舉辦公聽會,但僅以市場飽和、高錄取率將造成低素質的理由,用400分門
檻走回低錄取率年代的老路。筆者寧願相信這一切與職業公會壓力無關,但考選部已與考生
漸行漸遠。
律師考試乃律師暨培訓的起點,而非終點,筆者基於對倒退錄取率的遺憾與對考生的不捨有
以下建議:
一、取得律師資格與是否從事執業律師乃兩回事。
美國各州律師錄取率平均皆超過40%。合理的錄取率使有心執行律師業務者能順利進入市場
,並藉市場機制確保法律服務品質。德國各邦律師錄取率約在70%,由於考生們均已受嚴謹
的法學教育,高錄取率並未帶來對律師品質的質疑。當律師考試不再是惡夢,不僅可以提高
畢業生參與考試的信心,也讓學生在法學院期間可以享受多元(律師考試課程以外)學習。
參考上述外國律師考試可知,律師資格只是一張進入律師領域的門票。取得資格與是否擔任
律師是屬二事。縱然選擇律師職業,實習律師無論分數高低、排名前後,均須透過市場磨練
,方能成為律師公會眼中所謂「素質高的律師」。
二、跳脫對律師的既有框架,律師的路其實很廣。
現今融資、私募併購、資本市場、醫藥衛生、營建工程、環工衛等跨領域法律議題,皆是律
師考試所無法涵蓋的重要領域。當律師考試內容與未來執業所需知識相差甚遠時,何以得知
超過400分者會比低於400分者在擔任律師的角色上更優秀?更適合?
提高律師錄取率,可降低考取的時間成本,律師資格猶如法學院畢業證書,而擁有律師資格
者能適性發展,可選擇擔任律師,亦可因此資格作為進入企業或非政府組織的墊腳石,在各
行各業發揮法律人的價值。
三、現行考試並非完美,考選部能否更謙卑?
極限,考選部的標準答案未必絕對正確,更別說律師考科與實務需求已有落差。考選部恣意
、武斷地認為400分才是好律師,但在筆者眼中,無論6%、16%、26%,甚至更多錄取者,都
有機會成為一名爭氣的優秀「律師」。
考選部與其相信「高錄取率」將造成「流浪律師」、「素質低落」等言論,更應以謙卑的心
聆聽考生的心聲、法學院老師的呼籲,放寬錄取率來滿足社會對於多元律師的需求。
律師考試讓許多學子在人生黃金時期,喪失多元學習及貢獻社會的可能。往者已矣,盼考選
部慎重檢討律師考選制度,切勿讓這群考生的眼界與機會,僅因國考遞迴,而駐足在與考試
書本的一臂之遙。
(作者為法學教授、律師)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191229002300-262104?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