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外洩重大舞弊 107年警消特考將擇日重考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因涉四項專業科目洩題的重
大舞弊事件,將撤銷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者的及格資格,
並擇期重新舉行考試;考試院表示,將撤銷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的不錄取處分,考試對象
限於考前得知試題重點並被撤銷及格資格者,以及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表示,這項考試試題外洩案,經台北地檢署在去年9月26日偵查終結
,以涉嫌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及妨害考試罪,將沈姓典試委員兼召集人
提起公訴,經考選部參據起訴書內容、偵查中證人證詞及行政調查相關人員的陳述意見,
並統計分析歷年本考試錄取人員各應試專業科目成績,顯示該年成績表現趨勢有異,可證
明沈姓典試委員洩題行為,確實讓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
李繼玄表示,考量國家考試以公平、公正為最高原則,並應以具信、效度的考試為國取才
,該次試題外洩屬重大舞弊事件,不僅損及考試公平,考試結果也無法反映應考人真實能
力,因此,考試院院會決議撤銷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者的及格資格,所遺職缺將另擇期重新
舉行考試。
撤銷在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者的考試錄取、及格資格、註銷及格證書,並撤銷任用資格,並
依照相關規定,任職期間的職務行為,不失其效力,已依規定支付的俸給及其他給付,不
予追還,但任用年資、考績、核敘、休假、公保、退休等,未來再任公職時,將不予採認
。
應試科目包括涉及洩題的「消防戰術(包括消防戰術、消防機械、緊急救護)」、「消防
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火災學與消防化學」及「消防安全設備」等四科專業科目。
成績計算以重新考試的四科專業科目成績,與未涉及洩題的「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科目
及兩科普通科目原始成績,併計總成績,並依需用名額擇優錄取,經過重新考試錄取者,
重新辦理分配訓練作業。
https://udn.com/news/story/6939/4562894
沒想到是來真的!佩服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