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題目好像很冷門
是嗎?
而且粗略一看 還以為考了兩題海商法?
大家覺得如何?
第四題是披著海上外衣的保險法應該可以用保險法原理推導
那題是考保險法的三本柱吧 對價衡平 道德危險跟故意不賠嚴格說起來算很簡單的 跟去年的難到靠背
作者:
y0707186 (新阿姆斯特旋風噴射阿姆)
2020-07-21 20:28:00沒屁用的條文
作者:
overtop2 (overtop2)
2020-07-21 22:55:00回f大 我看志光的解答保險法那題沒有出現三本柱耶
解答怪怪的誒 怎麼把他當成海商法在寫 我寫信問老師好了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兒)
2020-07-22 09:24:00我寫針對故意的解釋,整體風險還是不可預測不可抗力仍容許
以保險法而言 這是受雇人的故意行為保險法排除的故意 是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不包括被保險人的使用人以海商法而言 依照海商法130條 遇到緊急危難執行共同海損本來就是船長的義務
作者: lkmnv (lkmnv4781) 2020-07-22 22:28:00
從去年二試到現在都沒看過保險法 直接用道德風險寫給你參考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