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uvins (vinsyu)》之銘言:
: 依據霍夫曼公式計算可得,但想要理解計算原理,故用土法煉鋼算法,結果得出錯誤答
: 案,請版友們幫忙看一下數學問題,謝謝
: 民法1159Ⅲ立法理由:未屆清償期未附利息之債權,不應使繼承人喪失期限利益,故其
: 債權額應扣除民1157所定之一定期限屆滿時起至到期時止之法定利息,爰參考破產法10
: 1規定增訂
: 題目如下:
: 甲於100/7/31向乙借貸110萬,約定無利息並應於102/12/31清償,100/8/1甲死亡,100
: /12/31搜索債權人期日屆滿,計算實際應償還多少錢?
: 老師解題據霍夫曼公式得:債權額110/(1+0.05法定利率*2年)=100
: 我就立法理由文意解釋計算:法定利息為110*0.05*2=11,再以債權額110-法定利息1
: 1=99
: 想問我的計算方法盲點在哪?謝謝指教
: 手機發文請見諒
:
霍夫曼計算式的概念在於「提前」拿到一筆錢,
要把這筆錢產生的利益(法定利息)扣除。
所以得出「扣除利息後的錢」+利息=原來的錢
以這題來說,110萬元提前兩年給付,
就要去找一個金額加上兩年的利息=110萬
也就是我現在給你100萬,1年會產生5萬的利息,
2年後就變成110萬了。
如果用99萬來算的話,1年的利息是4.95萬,
2年的利息是9.9萬,故99萬放兩年是108.9萬,
這樣對債權人反而不利。
霍夫曼計算式的目的,就是去找一筆錢,
而這筆錢放一段時間後(用法定利息計算),
剛好會變成你要的數字。
假設我要的數字是X,提前給付2年的金額是A,
那A放兩年之後要變成X,所以會得出:
A+Ax0.05+Ax0.05=X這個算式
簡化後就變成:Ax(1+2x0.05)=X
結著把A留在左項,就變成霍夫曼計算式—
X
A=——————
(1+年x利率)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