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99年會計師公司法選擇題

作者: creative (創新)   2021-01-28 18:38:31
A、B、C 均為我國公民,分別出資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
完成甲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登記,該公司業務員於送貨途中,
開車不慎撞死歌壇天王,法院判決確定甲股份有限公
司與其業務員應連帶賠償天王之繼承人 1 億元,以下所述,何者正確?
(A)若業務員別無其他財產,則債權人將得依法查封 A、B、C 之個人其他財產
(B)若 A、B、C 均已確實繳納股款予甲股份有限公司,則 A、B、C 個人資產將不會作為
甲股份有限公司 之債務之擔保
(C)僅 A、B、C 三人中財產資力最高者,始會遭到債權人之查封
(D)除甲股份有限公司之資產可能遭受債權人聲請法院查封外,A、B、C 三人中只有擔任
董事之人始須對該債權負責
正確答案是(B),這沒有問題
我可以問一下(D)選項為何不行嗎?
或是要怎樣修改(D)選項才可以是正確答案
因為我一直想到公第23條第二項
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
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煩請解惑,謝謝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21-01-28 18:54:00
公司業務員不是公司負責人啊,公司是因為民法188跟員工負連帶責任,跟董事無關
作者: creative (創新)   2021-01-28 20:28:00
感謝您的回答,這樣我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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