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訴第131第1項第1款之拘提

作者: winterrain (冬天的雨)   2021-04-08 00:03:41
有網友來信問
檢座您好,我是正在準備三等警察的現職員警,
冒昧打擾您了,因為這幾天看了您許多文章,認為您真的是熱心討論法學的神人,即使不
認識您,但我還是鼓起勇氣想與您討教,希望您見諒,不吝賜教。
關於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1項逕行搜索,第1款事由為,因逮捕被告、犯嫌或執行拘提、
羈押,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嫌確實在內者。
本項係對人逕行搜索之規定,以發見人為目的,理當不應為物品之搜索,故目的完成後即
應退出被告(犯嫌)所在之處所。
惟學說認為在住宅執行拘提,唯持有法官簽發之拘票始得以發動此規定,且實務見解99台
上1398決同樣認為,如容許司法警察(官)執檢察官簽發之拘票實施搜扣,無異容許假拘提
之名行搜扣之實,故此項僅能以法官核發之拘票方可進入住宅進行對人之搜索。
惟學生以為,同條第3項已經有事後審查機制,且同條第1項文義確實明文「雖無搜索票,
得逕行搜索住宅或其他住所」,若是如學說及判例見解所言,本條豈非僅有法官拘票才有
發動效力的可能?想請教目前實務是否確實是如此呢?
作者: lamourmoi (lucky7)   2021-04-08 00:33:00
推~~
作者: wangdon (wangdon)   2021-04-08 02:02:00
在實務上是個垃圾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04-08 03:10:00
痾...所以131I這點爭議討論這個啊我以為在講幹話耶..因為131I是無令狀搜索的事由符合就能無令狀為之所以跟拘票本身沒任何關係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21-04-08 06:11:00
確實是不合理 但是考生嘛 還是要記住這個爭點啊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21-04-08 06:43:00
推!白話分析、簡淺明確
作者: NL54415 (Houston)   2021-04-08 08:22:00
感謝!這個點我也卡到現在...原來是這樣子的運作啊
作者: wowisgood (尋)   2021-04-08 08:33:00
考試嘛 乖乖寫兩說ㄅ的確是有不合理之處 但學說見解也非全然無理
作者: ye0878 (Yeboy)   2021-04-08 09:42:00
拘票是不是好人專用
作者: kirilenko47 (安安你好幾歲?)   2021-04-08 10:02:00
笑死
作者: sanachen (sana)   2021-04-08 12:10:00
拘提都拘不到 一通緝馬上抓到 神奇
作者: joker7788996 (喬克七八九六)   2021-04-08 17:52:00
笑死,感謝分析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04-08 19:21:00
我還是不能理解為什麼131I會有法官/檢察官的拘票這個爭議不是符合131I事由就能闖空門找人了? 而且事由不是拘補羈找人就是現行犯怎麼還會有不能抓人回去的問題?88條擺在那邊可以用啊...
作者: qw5980162 (學不會)   2021-04-08 19:29:00
就是怕最會違法的警察 以附帶搜索名義整間都搜學說的確不切實際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04-08 19:37:00
啊...130條不是說只限立即可觸碰之處?
作者: qw5980162 (學不會)   2021-04-08 22:30:00
話說 按照學者意思 不就法院開的拘票才能進去拘人 那這樣也不會以拘提之名 行搜索之實嗎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21-04-08 23:07:00
法院拘票性質跟檢察官開的性質不一樣
作者: qw5980162 (學不會)   2021-04-09 18:04:00
是什麼性質不同呢 因為就算在審判中的話 警方難道會放過這個搜索機會嗎難道是法官比較不會違法 檢察官比較會違法的意思嗎xd
作者: winterrain (冬天的雨)   2021-04-09 18:43:00
樓上說到學者的迷思了 學者沒有看過實務上有比檢察官更像檢察官的法官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21-04-09 18:46:00
那法官莫非剛好是檢察官轉任的XD?
作者: winterrain (冬天的雨)   2021-04-09 18:54:00
有些是有些不是 這些比檢察官還檢察官的法官 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21-04-09 19:53:00
坐等新連載~(敲碗),冬雨大神週末愉快~
作者: xiahself (XIAH JING)   2021-04-10 17:35:00
推推
作者: dg54655465 (1111)   2021-04-10 17:58:00
所以這個學說是誰說的?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21-04-10 18:46:00
是的,學者認為法官比較不會違法XD不過看歷史脈絡,他們覺得檢警是會為了績效結案率而濫用權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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