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ytzev (good)
2021-06-20 21:00:15我覺得呀
他今天po文的地方是補習班招生文
招生文本來就是要把公職形容的很美好
讓考生更有動力考試 何錯之有
每個考公職的考生 不就是為了一個穩定飯碗
如果他今天形容的像科技業血汗
誰想考呀
強力支持他訴願
如果今天是在網路一般炫耀被記過有理
他是在補習班心得文我覺得合情合理
大家覺得呢
作者:
Huffman (HuffmanAlgorithm)
2021-06-20 21:04:00不要反串好嗎? 都工作七年了還不知道公務員不能亂講話嗎?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21-06-20 21:10:00我建議你可以轉po到八卦會比較得到類似你想法的人的支持
把公職形容得很美好和把自己平常打混摸魚的事情爆出來是兩回事雖然這個懲處有點重 但他發表的內容不妥是事實
作者:
likebj (嗜咬)
2021-06-20 22:29:00就笨啊 呵呵
作者:
Layfon (大寶寶)
2021-06-20 23:31:00不打勤不打懶 專打不長眼 懂?
作者:
maiico (ming)
2021-06-21 08:09:00來雙北體驗血汗公職阿
作者:
qmaper (~å¡ç‰‡~)
2021-06-21 09:25:00發一篇文章被兩大過免職 這行政訴訟有的打酒駕撞死人都不一定免職了
作者:
GimO (Gimo)
2021-06-21 10:50:00再爽也要說自己工作辛苦不可取代不過我也認為兩大過太過分了
作者:
zzff92 (djaslkjfldsj)
2021-06-21 12:17:00兩大過有點像是在殺雞儆猴其實應該記個一大過 當事人以後應該就會嚇到不敢亂說話了
作者:
chris1 (小刀)
2021-06-21 15:50:00機關到時候被迫道歉就搞笑了
訴願或者訴訟之後兩大過一定會被撤銷啦,最重可能就一大過了事
作者:
fuyinchi (一個人騎著新勁戰的寂寞)
2021-06-21 17:45:00有警大教授敢當指導老師?
作者: haohaobobo 2021-06-21 21:33:00
應該是航警全部減薪才是真正的面對問題
行政救濟或許可以翻盤,但重回警察職場,日子應該會難熬阿
作者: good111 (該長大惹) 2021-06-22 00:50:00
好好好 讓你釣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