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kuang (kuang)
2021-06-29 09:27:33剛剛考選部來電,如果用第二項,雖然免扣行政費,但只能退回半額;用第一項扣行政法,可以退回全額。
不知道出處是哪裡,但是人員是如此回覆的,供參。
※ 引述《leokuang (kuang)》之銘言:
: 這次全國三級導致多項考試延期,應該屬於不可抗力且非可歸責於應考人之重大事故吧?
: 但考選部回應是「因傳染病因素等而延期致無法參加」,要扣60元行政費用。
: 照這個邏輯,應該沒有特別情況可以適用最後一項全額退費,因為第二項還有「等原因」?
: 或是大家覺得合理,可能是我想錯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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