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在勞保局做13年,女考上公務員年資全歸零

作者: KOGADOU (大河武)   2021-07-19 00:39:46
在勞保局做了13年 女「考上正職公務員」年資全歸0
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在2005年以勞工身分進入勞工保險局工作,一做就是13年,隔年她
參加普考通過,改以公務員身分重回勞保局任職,卻發現先前13年的年資無法合併計算,
因此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勞工與公務員的契約法律關係不同,相關權
利義務也有差別,駁回訴求,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周女在2005年進入勞保局,以勞工身分做一般公務員的業務,權利義務也
相同,她服務到2018年離職,一共待了13年。2019年,周女通過公務員普通考試勞工行政
職系,以公務員身分重回勞保局。
直到某日,周女欲休假時,才發現自己的年假只有基本7天,她詢問怎麼回事?事後得知
,她先前13年的年資不能計入,隨即向勞保局申請合併年資但遭到駁回。
周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先前擔任勞保局評價職位人員(勞工身分的雇用人員)
13年間,其身分屬於公務員服務法規範的公務員,其從事的職務內容、享有的休假權利及
禁止兼職等相關義務,都和一般公務員相同,勞保局拒絕合併年資的作法有違平等原則,
應該被撤銷。
全案進入最高行政法院審理,法院指出,公務員與勞工的勞動契約關係,在根本上就有不
同,包括相關的給付、保險、退休、撫卹等,適用的法律也不同,因此無法類推適用。合
議庭還指出,以勞工身分在政府機關、學校或其他公營事業服務的人員,其計算方式本來
就和軍公教人員有所不同,此認定周女即便轉任正式公務員,仍不得合併計算退休年資,
因此判決她敗訴,全案確定。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47867?utm_source=Webpush&utm_medium=Webpush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1-07-19 00:55:00
咦?她居然不知道這兩種年資不能合併計算?
作者: googleeeeeee (估狗~~~~~~~~~~~~~~~~~~~)   2021-07-19 01:26:00
我也不知道阿
作者: goshfju (Cola)   2021-07-19 01:39:00
一個是勞工 一個是公職 本來就不一樣啊
作者: chan324 (北極熊)   2021-07-19 02:05:00
不是有人說 約聘人員 也講自己是公務員?
作者: hu6969 (背號就是要69)   2021-07-19 02:14:00
噓記者 定讞是刑事案件...
作者: elian761   2021-07-19 02:57:00
根本沒有定獻這種詞 媒體很愛講是讞,打錯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21-07-19 03:58:00
年資不能合併,符合平等原則。
作者: joyping (初夏)   2021-07-19 07:18:00
本來就是啊 虧她還是勞保局的
作者: bt011086 ( )   2021-07-19 07:27:00
看他幾歲吧,這樣算原則上對他比較有利,傻傻的。
作者: paqaz (paqaz)   2021-07-19 07:28:00
休假年資也不能合併嗎?
作者: SaberMyWifi (賽巴我老婆)   2021-07-19 07:45:00
他是針對休假年資,而且以前可以,是後來才改掉
作者: artisi (請輸入使用者代號)   2021-07-19 08:00:00
為何當初.不考初等先上再說?老師在教.你有沒有在聽?
作者: triff (triff)   2021-07-19 08:49:00
合理啊。身份就不一樣
作者: talenthun (我要當宇宙第一大善人)   2021-07-19 08:54:00
以前真的是可以,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後來10X年就改不行了,以前中華電信和中油僱員的年資都可以的人不夠多,不然像收費員那樣到處亂,搞不好某黨會介入
作者: secondlife (左兒)   2021-07-19 11:37:00
是不是以為是約聘僱?(但約聘僱不適用勞基法)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8條公務人員曾任下列年資,不予採計提敘:一、一、非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聘(僱)用,且亦非比照上開法規自行訂定並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之單行規章聘 (僱) 用之年資。
作者: ga652206 (Sing)   2021-07-19 12:03:00
能雇員待13年還真厲害 沒後台能這樣?
作者: karta251982 (cloudkao)   2021-07-19 12:14:00
規定這麼清楚 做這麼久還不知道
作者: DiCaprio (我要贏)   2021-07-19 12:37:00
舒服 這種還要打什麼狗屁行政訴訟 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CSC888 (CSC888)   2021-07-19 12:52:00
勞工身分沒有公保福利卻還要遵守公務員懲辦法。 真的吃人夠夠。難怪台灣有樣學樣的慣老闆到處都是
作者: joeshiu   2021-07-19 12:53:00
有吵有糖吃?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21-07-19 13:02:00
勞保才好勒,公保是什麼垃圾
作者: arri   2021-07-19 13:08:00
105以前在機關適用勞基法的臨時人員可以併計休假年資啦!106開始才不行的。考試院所屬103以來修惡多少新進公務員權益,好在早上岸沒這問題。看爭取權益的勇者被奚落,嗯!好個職業分化下弱弱相殘的現象!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21-07-19 13:25:00
政府應整頓聘用、僱用、約用、純勞工,訂定一個非公務人員法,規範這些非公務人員。禁用約聘僱這些非公務人員
作者: chy08130   2021-07-19 13:54:00
軍公教才能合併年資
作者: wxes50113 (幫幫)   2021-07-19 15:09:00
可以離職重回勞保懷抱~年資就回來啦
作者: boy11221518 (世界崩壞中)   2021-07-19 16:03:00
只能等到她60歲就可以領勞保一次給付了
作者: pttfm (我不在了)   2021-07-19 16:57:00
未來會發現勞保其實比公保好,而且差距越來越大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7-19 18:24:00
看不懂人家的訴求一直跳針公保勞保我也是看不懂你們在幹嘛
作者: starorion (星)   2021-07-19 18:49:00
勞保才好,傻子才選公保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07-19 22:23:00
文中的女子要求的是休假年資(要看到第3行才會知道),不是勞保/公保的年資....推文裡只有幾個真的有看懂當事人訴求的是什麼年資...
作者: nzj   2021-07-19 22:53:00
一般公司離職再回去也是重算
作者: qmaper (~卡片~)   2021-07-20 00:46:00
休假年資 勞保跟公保也是不併計的
作者: adamas0422 (衝刺吧 男孩)   2021-07-20 01:32:00
某種情況下台電可以併計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21-07-20 03:20:00
當事人在乎休假,目前高考之工作離職好了,將工作留給真正需要之人。
作者: g11121s (鈾235-步步為贏)   2021-07-20 10:08:00
早退,再補滿勞保年資,退休剛好兩筆XD
作者: cloudmass (cloudmass)   2021-07-20 16:06:00
對啊!離職一年可以休365天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07-21 00:55:00
我幸運的是考上的早,約聘僱時期的休假年資可以和正職公務員時期併計,但...現在只能說公務員福利越來越差...沒有最差,只有更差.....反正當公務員皮就是蹦緊點...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21-07-21 11:22:00
勞保比較好吧
作者: beaanchor (美麗與哀愁)   2021-07-21 21:50:00
l大,約聘僱的休假年資現在考上還是可以併計啊@[email protected]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07-21 23:38:00
別的機關我不清楚,法院的因為都斷年資,很難併計....
作者: rainyday203 (豆皮壽司)   2021-07-22 12:47:00
不管是休假還是退休年資,勞保公保的細節本來就差很多了,怎可能開先例
作者: jiunyug (均)   2021-07-24 09:08:00
勞工身分,非約聘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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