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考試、上榜、落榜、讀書...等心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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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要求上榜者贈送書籍、提供筆記等不正邀約,
違者依照版規處置。
先報分:
國文:59
法英:66
民法:69
刑法:61
刑訴:44
民訴:52
破產法與消債:56
強執與非訟:54
錄取標準:59.53
總成績:57.3
結論未錄取。
這是司事官法律事務組的考試,我算準備了兩年了,不過我程序法的確比較不在行,
所以有寫錯滿多點的,導致分數不高,我算是購買函授的方式去學習,因為其他時
候我還要上班,沒有太多時間可以全職準備,函授光碟並沒有看完,後來怕來不及,
就是一直看考古題,並試著自己找答案來寫,也上網查資料,不過函授發的書,都
有細心的看完,但記憶有限,無法記得太多,最後複習的時候,就只能一直找題目來寫,
結果就考差,不是很理想。話說回來,這考試錄取名額真得少。我只能期許自己再多
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