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僱用人員(車勤服務人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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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甄選類別一覽表:
餐旅服務總所車勤服務部
純勞工-僱用人員(服務員)
需求人數 正取:30 名; 備取:70 名
甄選方式 書面資格審查及面試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外語能力測驗證件(英語或日語擇一):
(一)具有英語能力全民英檢中級、多益 550 分以上,或相當等級合格者(請
參照附件「英語能力檢定對照表」)
(二)具有日語能力檢定(舊制 3 級、新制N4)。
三、繳交 3 個月內公立醫院、教學醫院、健保特約醫院,開立之勞工「一
般體格檢查」證明書,證明無法定傳染病(含胸部大片 X 光、祼視 0.8
以上或矯正視力 0.8 以上),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
格檢查證明書撤銷錄取資格。(體格檢查證明書錄取後再行繳交)。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及第 28 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工作內容
列車上各項播音、巡視車廂、防疫、安全維護宣導及售貨,協助維護列車
安全等車勤服務相關業務與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 依照值勤工作班表出勤。
工作地點
車勤服務部(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 2 號 2 樓)
依據工作班表之列車值乘區間值勤,含異地過夜。
待遇/每月
一、月薪新臺幣 30,256 元(含本薪、勤務補助勞務酬給、加發勞務酬給、
車勤勞務酬給及伙食勞務酬給等),售貨勞務酬給另計。
二、年終工作獎金、考核獎金、提供異地過夜備勤住宿,享有勞保、健
保、提繳勞工退休金等。
三、依據實際加班情形另計勞基法所定延長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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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
繳文件
一、甄選報名履歷表(應黏貼相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具有外語能力測驗證件(英語或日語擇一)(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報考人如有變更姓名,應檢附戶籍謄本正本。
僱用方式 試用 3 個月。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僱用;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備註
一、一律採郵寄通訊報名。
二、應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之健保 IC 卡、駕照)供查驗,
未攜帶者不予應試。
三、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人事室」收
(地址: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 3 號 6 樓 6078 室),
信封須註明『報名車勤服務人員甄選』。
四、報名日期:自 112 年 2 月 21 日起至 112 年 3 月 6 日止,一律採通訊
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及現場報名均不受理。)
五、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