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為何強制道歉會侵害思想自由,強制入監不

作者: DogT (星星知我心)   2024-06-07 16:16:52
好奇問一下,因為每次看書看到這段我都會腦迴路斷線。
111憲判2說強制道歉侵害思想自由,那強制加害人入監就沒有侵害思想自由嗎?
強制道歉係強制人民不顧自己之真實意願,表達與其良心、價值信念等有違之表意。個人
作者: lightning17 (purplemoon)   2024-06-07 16:40:00
依你的邏輯,國家所有(侵益)行為都會侵害你的思想自由。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4-06-07 16:43:00
樓上沒看懂嗎,原PO就是在質疑大法官這號解釋的邏輯.....
作者: OrangePest   2024-06-07 17:54:00
其實就是先射箭再畫靶啊 大法官都馬是先有心證 理由和推導過程都是後面才想的
作者: mrbat   2024-06-07 18:09:00
要先確認一下刑法跟民法追求的目的有什麼差別
作者: d24041063 (air)   2024-06-07 20:08:00
民事跟刑事先分開看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4-06-07 22:12:00
就...大法官的天平向侵害者那邊傾斜呀,但實際上道歉的成本比其他三種方法要便宜多了 XD 要我寧願用道歉
作者: burgess (墨紹臣)   2024-06-07 23:15:00
去上法律學分班,就知道有什麼不同?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4-06-08 03:18:00
所以就國家可以羞辱人民但是人民不可以XD 法律學分班哪一門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4-06-08 07:56:00
法學概論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4-06-08 08:46:00
侵害他人權益就是應該要恢復原狀除非已經無恢復可能,用言論損害他人就該用言論恢復原狀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4-06-08 09:29:00
所以法學概論教妳國家可以用羞辱人民方式,但人民不可以嗎?
作者: lightning17 (purplemoon)   2024-06-08 15:06:00
回3樓 贊同6樓民刑事分開看我本來的意思就是入監會侵害思想自由的話所有自由刑可能都會違反思想自由(?)當人犯了罪,入監執行不是都在逼迫逼迫人民反省(?)何況妨害名譽大部分可以易科罰金吧(?)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4-06-08 16:46:00
不管民刑事就是在侵犯思想自由,如果思想自由神聖不可侵犯那麼不果國家或人民都不應該被許可不果==不管
作者: piliman2005 (該死的顆顆)   2024-06-08 23:34:00
強制道歉侵害的不是思想自由吧?而是言論自由,大法官認為比起不讓你說話,強迫你說話是對言論自由更嚴重的侵害。況且我國應該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是處罰思想犯的?只要你不說、不做,你想在心裡怎麼想沒人有權利管你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4-06-09 04:12:00
"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之意旨"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4-06-09 13:32:00
強制入監是侵害身體自由跟思想沒關系美麗島那些被關的,出來之後有變重黨愛國嗎?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6-09 14:18:00
認真說 我國刑法內亂外患罪還是有罰陰謀犯的
作者: breez (微風)   2024-06-10 05:31:00
跟大法官講道理?砍退休金合憲也能掰一堆理由就知為高官厚祿昧著良心睜眼說瞎話都只是為了自己你看這8年有幾號解釋不是支持D黨政策?
作者: piazza9527   2024-06-10 08:00:00
正反他們都能寫一大篇給你
作者: piliman2005 (該死的顆顆)   2024-06-10 12:56:00
雖說有處罰陰謀犯,但客觀上還是要有籌劃、謀議等行為
作者: bt011086 ( )   2024-06-10 21:10:00
重點是比例原則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4-06-11 05:41:00
所以用加害人名義對被誹謗、污辱的人道歉違反了比例原則?那麼死刑的比例原則在哪...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4-06-11 08:45:00
整個憲判搜尋「比例」只出現一次而且是在聲請人理由
作者: oRaNIX (oRaNIX)   2024-06-14 15:23:00
怎麼樣都跟比例原則扯不上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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