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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一試8月3日舉行,居住在花東地區之應考人原選填臺北考區者,可於
8月1日(四)中午12時前申請變更考區應試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
一試定於8月3日同時舉行,共設臺北、臺中、高雄等3考區。
考選部表示,由於凱米颱風造成花蓮與臺北之間陸上交通中斷情況,如居住於花東地區之應
考人原選填臺北考區者,有更改考區需求,請依據「考選部因應重大天然災害臨時更改應考
人考區或試區處理要點」規定(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Laws/wfrmExamLaws.
aspx?kind=1&menu_id=318&laws_id=196),於8月1日(星期四)中午12時以前向考選部申
請更改至高雄或臺中考區應試,或於考試後15日內申請退還報名費(申請窗口:專技考試司
第一科,連絡電話02-22369188分機3926、3927,試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部將評估交通狀況、此次考試所設置考區量能、對應考人最有利等原則盡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