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個奇幻小說,這是一個關於創作者的故事。
男主從小四開始,受到母親的啟發,熱衷於小說的創作,然後高一開始投稿;在高一到大
一這四年,參加無數次的新人賽,最好的紀錄,也只有殺進第二輪,然後就石沉大海,他
常常自我懷疑,他是寫小說的料嗎?他還要繼續下去嗎?但如果放棄創作這條路,那他付出
的努力又算什麼呢,不寫小說的他,還是他嗎?然後天天痛苦且懊惱者。
在大一的迎新酒會上,他一個人喝者悶酒,突然衝進來一個全裸的男人,對他大喊:"為
我們的相遇,乾一杯。"
同學們以為全裸男是男主帶來給迎新會助興的,然後繼續參加二次會;因為沒人理全裸男
,男主只好帶全裸男回家;全裸男偷看了男主的稿,很認真地跟男主說:你有才能,以後一
定能成為小說家。
在全裸男的建議下,男主拉下臉,找上同學年,就讀同一大學的美少女輕小作家-甲斐抄子
,懇求甲斐抄子收他為徒,代價是隨call隨到、不准違背抄子的命令,還有供應甜食。男
主以為抄子這樣的寫作天才,暢銷書作家,寫作之路肯定非常順遂,但有一次去抄子的家
,發現垃圾亂扔、內衣內褲扔滿地,抄子在電腦前痛苦的碼字,為了劇情抓耳撓腮,他才
知道,在創作這條路上,天才與一般人全都一樣的痛苦。
男主的創作之路越來越順,他改為投稿輕小說,然後殺到最後一輪,這時全裸男跟男主說
出他的身世:
他也受到母親的啟發,從小四開始,熱衷於小說的創作;在高二時交了一個女友,但女友
覺得他沒寫小說的才能,要他放棄,他不願意,在畢業前兩人大吵一架,分手了。
進大學後,前女友找上了他,如果他願意放棄當作家,兩人就能復合,然後馬上去情人旅
館開房;但他拒絕了,他跟女友說:"如果他放棄寫小說,他也不就是他了,他的本體就是
個小說笨蛋,只是穿者衣服罷了。"
前女友哭者說:"那你就給全裸呀,讓我看看你的本體長啥樣子?"他全裸後跑上大街,自暴
自棄的跑者,為了失去的青春與愛情而哭者,然後跑進了一間居酒屋,然後遇上男主。
根據看過原著的網友推斷,全裸男與男主,其實是同一個人,因為全裸男用的是オレ(俺)
,男主角用的是僕(ぼく),在日文裡,這些都是男用的我。作者在後記中有說,全裸男
才是正體,男主是幻影。男主把自己全裸的事情改成遇上全裸男,自己拿甜點去誘惑抄子
改為聽從別人的建議,然後拿去投新人獎,因為他投稿的小說,題目就是「笨蛋快來全裸
」。
所以這個故事是劇中劇,演的是故事中人物所寫的故事。
後記
創作這條路是辛苦的,很少有人能像《龍騎士》的作者克里斯多福·鮑里尼那樣,第一本
書就出道;與其是他有才能,還不如說靠父母,畢竟他父母是開出版社的。
像休豪伊就沒鮑里尼這樣好運,他沒有父母協助他出道,他的稿件在投稿給出版社後也石
沉大海,後來他只好自費在亞馬遜上出版《羊毛記》,結局是好的,畢竟他紅了。
但紅的人只是少數,比起Alfred A. Knopf開了高額版權費(據說是200萬美元)給克里斯多
福,許多人的版稅則是少得多;譚光磊講過一個故事,有個人花了十幾年,寫了他與他愛
馬的心情故事,但出版社只給1000美元。
我知道比起錢,沒有讀者的這件事對創作者來說是更痛苦的,此心得獻給尾刀俠的創作者
egozentriker,願你常保初心,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