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金融板前輩好
小弟目前任職於陳美鳳銀行快兩年
原本從櫃台到不會寫案子的ARM 變成撞牆找案子的企金AO
逐漸撞的有點方向 有一點點客戶基礎了
突然新的總經理成立消金部門 也因為分行經理知道沒人想做消金
就把最菜的我 分流到擔任消金AO
當然目前手上現有的企金客戶+收回來的企金案子都要分出去....
然後又要撞牆開始重新尋找做消金的客戶....
最近有點開始覺得一直重新開發好像在浪費自己的時間
再加上新制度有些亂 抄新光的制度也只抄半套
(分行人員離職過多+AO襄理不會打案子 我要幫忙打企金案+自己的消金案+分行雜事)
當然壓力也不會比較小 消金業績 信用卡 基金 保險 都要有
獎金部分 我在這家銀行沒拿過放款獎金就是了
想請問板上前輩
是要繼續留下來學一些消金AO 之後再考慮到專門的消金部門的銀行去?
還是乾脆找家銀行擔任企金AO 順便把自己的客戶一起帶過去?
感謝各位前輩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