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企銀105年第36題:
新竹公司於2014年3月1日購入苗栗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20,000中之2,500股,
並分類為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當時每股市價$30,另支付手續費$360。
新竹公司於2015年收到苗栗公司普通股每股$2.5之現金股利。2014年底及2015年底
苗栗公司普通股每股市價分別為$25及$28。2015年度綜合損益表中應認列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為何?
(A) $0
(B) $損失$5,000
(C) $損失$5,360
(D) $利益$7,500
解析說2015期末應認列未實現金融資產評價損益金額=
公允價值變動數 = 2015期末公允價值 - 2015期初(2014期末)公允價值 = $7,500
所以答案是D
2.台銀105年檢券員第11題:
恆陽公司X1年初購入鴻海股票6,000股,支付$516,000現金,歸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X1年底及X2年底之鴻海股票每股市價分別為$78及$84,請問X2年底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帳列餘額為何?
(A) 借餘$12,000
(B) 貸餘$12,000
(C) 借餘$36,000
(D) 貸餘$36,000
解析說期末按公允價值法評價,所以X1、X2期末對此投資應認列備供出售資產未實現評價
損益分別為:
X1: 公平價值(6,000股 * 每股市價$78) - 帳面價值$516,000 = -$48,000
X2: 公平價值(6,000股 * 每股市價$84) - 帳面價值$516,000 = -$12,000
因此答案為A
請問為何第一題的解析上說應認列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是
2015年底公允價值-2014年底公允價值
但第二題的解析同樣是認列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但算法卻是
X2年底公允價值 - 帳面價值 而非 X2年底公允價值 - X1年底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