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行員收到扣押款之疑問

作者: mopacki44014 (AsiaGG)   2019-08-27 23:56:09
小弟不才,想請問各位前輩一個問題。
今日我們分行服務台收到一張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主旨是讓其他債權人可以對債務人討錢。
但此人其實已近十年帳務是無餘額狀態,
可以說是靜止戶了。
當初就已傳真回文回覆無餘額不扣押。
小弟打去詢問書記官是說我們沒有傳真到法院回文說已無餘額不予扣押,
所以等於默認帳戶內錢是夠的,
在沒有收到回文情況下,
發此執行命令讓第三方銀行可以跟我們銀行索討。
現在問題來了,
收文經辦那邊確實有公文,
經辦也說當初有傳真沒有塞抽屜到忘記,
主管襄理經理都有蓋章。
結果因為法院說沒收到所以不算數要讓第三方銀行索討。
但客戶完全就是0元狀態,
第三方銀行來討我不知道要從哪挖錢給他,
現在問總行法務單位說這種以前有出現相關前例,
結局是經辦自己掏錢賠,
小弟一聽就傻了,
這根本被逼上車的意思...
敢問各位前輩有無相關案例可給小弟參考,
或者說是相關之處理方式。
目前作法就是等明日上班時再詢問法院書記官一次了...
手機排版,
如若語意不遂框架不適,
還請海涵。
作者: Janius (Andante Cantabile)   2019-08-28 00:00:00
叫經辦掏錢賠,這法務好強阿=.=
作者: Azhou (阿州)   2019-08-28 00:06:00
法務 尤其銀行法務就是法律系的中後段學生 你要期待什麼
作者: mike5554 (疾風)   2019-08-28 00:08:00
沒有自己賠這種事,可以舉證說該客戶從收到法院的文餘額
作者: vita895 (鬢角少年)   2019-08-28 00:08:00
貴行 若有建檔軌跡 是否能提供予書記官參酌執行時點 也許可以幫到你的同事?
作者: INNBUG (最純潔的傑)   2019-08-28 00:11:00
就0元讓他執行啊行員賠別家銀行未必敢收吧,這法務太扯而且有的扣押是幾百萬上千萬,怎麼賠
作者: b604191 (嫩晁)   2019-08-28 00:15:00
這法務是在說什麼,經辦自己貼也太可笑
作者: sobigone   2019-08-28 00:25:00
這法務亂講 但2樓也亂講
作者: qqq5890003 (顆顆)   2019-08-28 01:05:00
經辦掏錢...這法務有扯到...
作者: kutkin ( )   2019-08-28 01:13:00
怎麼會用傳真....我們以前都打公文回...而且,餘額只對當下有效沒有說默認這種事現在第三方來要錢,還是清查之後告訴他沒錢嗯....沒事...法院是對的,你們要具狀或公文現在變成銀行要賠錢了
作者: vita895 (鬢角少年)   2019-08-28 01:59:00
傳真可以聲明異議狀啊 真的可以傳真餘額對當下是指不及於未來存款吧?
作者: kutkin ( )   2019-08-28 02:08:00
傳真問題人家沒收到就算你的我不知道為什麼沒選擇用公文
作者: monar (モナー)   2019-08-28 07:01:00
扣押命令不都是正式函覆聲明異議嗎 調掛號信紀錄啊
作者: Delirium (<關鍵>)   2019-08-28 07:04:00
再次聲明異議陳報給法院,如果當初有扣押金額,ㄧ定有陳報給法院扣押金額,法院才會依該金額發收取或移轉命令給貴行
作者: gp125369 (GC)   2019-08-28 07:40:00
經驗談,採傳真方式回覆,通常會在傳真後去電法院確認收到,並註明時間及確認人員後結案
作者: s845032000 (~殘影~)   2019-08-28 07:41:00
經驗談,一律掛號寄信,留下軌跡,絕對不用傳真,就是怕有這種狀況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9-08-28 07:42:00
法務超強的....欠錢的又不是你
作者: EXDes (新手半熟)   2019-08-28 07:47:00
可以傳真,只是最好打電話確認,如果不放心,用掛號寄至於現在已經收到收取、移轉、支付轉給命令,還是可以異議公文說明欄應該也有寫到異議期所以現在再傳真+打個電話給書記官確認有無收到如果想正式一點,傳真完後,用公文回復(多個掛號記錄)如果債權人來收錢,就跟他說一下原因,而且已異議給法院大多數債權人不會怎樣完全沒異議變成可對第三人逕為強制執行,這是依照債權金額全額,因為沒異議,所以當成足額扣押(含利息、費用)那就真的要訴訟解決了,不過這情況少,大多補異議解決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9-08-28 08:36:00
傳真加掛號,不過應該有收到公文客戶當下餘額,可以再聲明異議吧
作者: BrightKiller (石頭)   2019-08-28 08:37:00
法務回答很奇怪 但開地圖砲幹嘛XD
作者: pederast (96141129)   2019-08-28 09:34:00
不清楚與法務溝通過程,但法務可能是說如果該回覆未回覆或是回覆不到位又未確認的話那責任在經辦身上,至於實際執行層面如上面幾位說的再次聲明異議的作法,法務未解釋就是個謎了,也有可能法務確實不熟悉執行細節直接給評價但忘了給解決的作法(也有可能是太忙了)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9-08-28 10:39:00
請先去問你們存匯科的人員,雖然會給你罐頭回覆的機率很大但你們手冊有沒有寫法院/行政等來函的規定是什麼?這事解決後,請記得公文是正式來函請用正式的方式回覆,我們以前即使是特急件書記官直接到行內要簽收的我們也是會再一次用正式的公文跟掛號回...如果你們的總行還是無法協助,就自己仔細看清楚來函跟內容支付命令二十日內應該是也能異議的,請用特急件加掛號回
作者: pederast (96141129)   2019-08-28 11:24:00
我個人是推測他應該過了20天了
作者: FeatherNight (羽夜)   2019-08-28 20:32:00
傳真不會留軌跡嗎其實一般我們傳真後都會確認對方是否收到
作者: helpM (助人助己)   2019-08-28 20:46:00
會傳真加回文傳真完也會去電確認
作者: hlfy3169 (木木木木)   2019-08-28 22:58:00
一般不是都走正式公文回覆嗎?
作者: fencywind   2019-08-29 20:34:00
應該要用公文正式回覆留存軌跡,傳真是為了配合法院有盡快結案的壓力
作者: thatblue (本土轟炸機)   2019-08-31 15:10:00
遜到笑,發文去跟執行署更正都是可以的,然後傳真異議狀一定要去電確認且寫下跟誰確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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