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慎入
板上這次彰銀面試資格好像有蠻有爭議,小妹整理了一下資料:
1.簡章資料如下:
https://i.imgur.com/ChSu4VS.jpg
左邊是彰銀
中間是台銀
右邊是兆豐
同樣都是應徵經驗行員,簡章寫的似乎也都大同小異,但就是「合格證明」或是「合格證明
書」或是「合格證書」,這個如何定義?是不是以後統一規定提供「合格證書」會比較好?
「合格證明」提供證書似乎不是唯一解
2.投資型保單/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同樣都是保發中心辦的測驗,不知道為何可證明的文件不同?剛上網查了一下報名時程,投
資型保單最近一場9/22測驗,測驗完三週後可收到證書,表示收到證書時間勢必會在10/5以
後,那等於其實彰銀公布簡章7/31時,沒有投資型保單的人應該全部都再見了 (可是卻沒
有公告可以用切結來後補文件這招參加面試耶,那如果原本沒有投資型保單的人看到來不及
拿到證照就放棄了,那???)
後記:我不知道簡章的文案是委辦機構擬的或是研訓院代擬,不過我想能夠進入面試階段的
考生大部份都花費了不少心力準備,結果卻沒有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身為全台灣最大的測
驗機構,如果連測驗資格或是規範都無法為參加的考生把關,可以視情況而定,那請問貴院
存在的價值在哪裡?
你們不去檢討簡章內容是不是訂的有爭議,而是去怪那些沒有打電話來問清楚的人
以上是個人小小看法
由衷希望研訓院能再進步
謹替仍然持續在金融業奮鬥的兄弟姐妹們打氣!加油!